(吉隆坡14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南希苏克里披露,自2020年以来,全国共录得1352宗儿童未获妥善照顾或遭人遗弃的案件。
南希于志期10月13日的国会书面中,回答伊党巴力文打国会议员米斯巴胡慕尼的提问说,当局在处理一部分遭人遗弃的儿童案件时,未能寻获任何能证明儿童身份的文件。
“因此无法确定儿童是否属于非婚生子女。”
她指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这类案件属于《2001年儿童法令》第17(1)条文所界定的,需要抚养与保护的儿童。
“这一条文同样适用于那些未获得监护人妥善照顾的案件。”
她解释,妇女部透过社会福利局,负责营救与保护这些需要帮助的儿童,并通过庭令申请将其安置于儿童之家,或是交由合格且恰当的人士照顾。
“至于相关案件的调查工作,则交由大马皇家警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