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这不是一个受欢迎的决定,但却必须实施。”
青年及体育部长杨巧双在接受《东方日报》专访时,针对政府将青年的年龄定义下调至30岁所引起的争议时说,国会早在2019年就通过《2019年青年社团及发展(修正)法案》,将“青年”的定义从现有的40岁下调至30岁,但至今都还未实施,这是不可接受的。
她说,部长必须尊重国会通过的法律,因为如果制定了法律却又不遵守,那么制定法律还有何意义。
“你无法想像如果部长们不尊重国会制定的法律,我们必须尊重国会的决定。”
“因此,尽管一些青年团体不断要求推迟落实,说下调至30岁并不合适,应该改为35岁。但我认为正确的做法是:既然国会已通过了法律,那就必须先落实。如果法律确实存在问题,届时再回到国会提出修正。”
她直言,不能在还没实施的情况下,就说“不想尝试”或“直接修法”,而且部长也无权擅自修改法律。
青年团体人数不断下降 须与时俱进
杨巧双表示,这也是内阁决议从2026年1月1日起,必须落实把青年的年龄定义上限下调至30岁的理由。
她也举例,许多国家早已将青年的年龄定义下调至20多岁;而在马来西亚,让40岁的人士代表青年已不合时宜。
她也提到,在1990年代时,参与青年组织的会员人数占青年人口的50%;但到了2024年,在900万名青年中,只有约100万人加入青年组织,比例仅剩11%。
“时代正在变化。我必须告诉所有青年团体,必须与时俱进,不能固守‘40岁’的观念,因为会员人数已在下滑。政府完全可以维持40岁的定义,不去落实国会制定的法律,但每年只会看著人数持续下降。”
她重申,身为部长,有责任向国会汇报法律执行情况,因此必须确保国会制定的法律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