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一名青年自小被善良的养父母领养,但因当年未通过正规管道进行领养手续,以致12岁时无法获发大马卡;但其养父母未曾放弃,10年来为养子四处奔波,上个月郑冠煌终获得大马公民权,让一家人喜出望外!
现年22岁,来自巴生加埔(Kapar)的郑冠煌,自婴儿起就被郑爸爸带回家领养并拉拔长大,虽然冠煌拥有在大马出生的报生纸证明,但因为当年未有依照正规管道为冠煌进行领养程序,最终导致冠煌在12岁申请大马卡时面临卡关。
民主行动党无拉港州议员王俊伟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表示,冠煌的报生纸写有其养父母的名字,但他们起初并不以为意,直至冠煌12岁来到国民登记局要申请蓝登记时,因长相与养父母的样貌相差悬殊,才被揭发是领养的。
他说,冠煌从那时候开始,一直就处于无国籍的身份;但冠煌的养父养母却从未放弃,坚持不懈为养子的公民权身份奔波劳碌,包括先完成领养手续,待法律上成为冠煌的合法养父母身份,拿到新的报生纸后,再不辞劳苦地为冠煌争取大马公民权身份。
“冠煌一家人是在今年年头找上我的服务中心寻求帮助,直至上个月冠煌终于拿到大马卡;很感恩冠煌的养父母一直很积极去跟进,而我则是在细节上包括需补足哪些文件,给予他们协助。”
他指出,冠煌属无国籍时,因无法继续深造,因此他中学毕业后就跟著养父一起从事摩哆维修的工作。
他说,获得大马公民权后,冠煌有表达,他最想去办理开设个人的银行户头、马来西亚雇员公积金户口、社险(SOCSO)和考取驾照。
“很感恩冠煌的养父母亲不仅抚养冠煌长大,还给冠煌所需要的一切,更不懈努力地为冠煌四处奔波,最终使得冠煌成功获得大马公民权的身份。”
此外,他认为,团结政府在这方面也做出了莫大的努力,高度配合积极处理一些无国籍孩童的案件,才让部分案件顺利获得公民权。
“自从我上任无拉港州议员一职以来,我的服务中心一共协助了30位无国籍人士,这些无国籍人士皆来自全国各地。”
针对外界有民众误解说,他是在帮助外籍人士争取公民权,王俊伟就此慎重澄清,其实他协助的这些无国籍的孩童或少年,都是大马土生土长的孩子,并非是外籍人士,但他们却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成为了无国籍的孩子。
他说,第一、养父母未有通过正规管道进行领养手续;第二、父亲是大马人,母亲是外籍人士,夫妻俩未完成婚姻注册,才导致孩子属于无国籍身份。
他直言,一些无国籍孩子曾向其透露,自己连外劳都不如,因为无法如常工作,甚至无法开设银行户头和电子钱包等。
他指出,21岁以下的无国籍孩子,主要适用《联邦宪法》第15A条文进行申请;而一旦超过21岁,就必须依据第19A条文,程序更复杂,审核也更严格。
他希望,将来有一天,政府也能拟定新的政策,加快对21岁以上,在大马土生土长的无国籍人士,更快获得大马公民权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