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说,零工经济工作者法案不仅首次明确赋予口头或默许雇佣协议法律效力,也规定在雇主破产时,必须优先清偿零工人员的工资。
他说,上述法案已于8月28日在国会下议院通过,将为马来西亚逾120万名零工人员提供保障,包括只签订口头雇佣合约的娱乐工作者和艺人。
他指出,娱乐业的雇佣合约通常以口头形式订立,当出现争议时,这些协议往往不受承认。
“当然,最妥当的做法是签订书面合约,但根据本法案的定义,服务协议是指任何口头或书面、明示或默许的协议。”
“因此,这可以解决艺术领域工作者经常面临的一些问题。一旦发生争议,那么即使是口头合约,默许合约,如果诉诸申诉程序,例如在仲裁庭都是有效的。”
沈志强今天在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举行的2025年零工经济工作者法案特别汇报会后,召开记者会这么说。

沈志强说,该法案还规定,必须向兼职或自由职业者提供工资单,从而正式承认他们的权利。
他指出,除了缺乏关于零工人员的特殊定义之外,口头合约、最低薪金制与工资单是零工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
沈志强表示,该法案第13.1条文阐明,零工人员可以要求根据第13.2条文,必须提供雇佣他们的实体的收入单据。如果不遵守该规定,则违反第13.3条文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两年监禁,或罚款5万令吉。
他说,工资率制定则将通过拟议设立的三方谈判委员会来处理,包括合约的最低标准,以此案为例,可能由制片人和艺人磋商。
对于破产公司的案例,如电影制片人或投资者等,该法案规定,在偿还其他债权人之前,必须优先支付零工工作者的工资。
他进一步说,大马不能像新加坡那样分阶段推行这项保护措施,因为新加坡在初期阶段仅聚焦电召车和包裹外送人员。
他指出,零工人员不仅涉及电召车和包裹外送等新兴领域,还包括电影和艺术领域,这些领域享有与其他零工同等的保护。
2025年零工经济工作者法案定于明日提呈国会上议院,一旦通过将颁布宪报并生效,以确保大马零工人员的福祉,包括强制缴纳社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