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槟州前首长林冠英海底隧道案的关键证人在地庭供证称,他亲自将两个装有200万令吉的黑色袋子交给林冠英。

44岁的证人拿督斯里卡纳拉嘉表示,他于2017年8月18日在八打灵再也Eastin酒店,从时任Consortium Zenith建筑私人有限公司(CZCSB)董事拿督扎鲁阿末接过两个分别装有100万令吉的袋子,准备交给林冠英。

“我收到两个分别装有100万令吉的黑色袋子后,就把钱袋放在书房里。2017年8月20日,当我将林冠英送至位于金地的Publika商场时,将其中一个钱袋交给他。”

“林冠英接过袋子,然后拍了拍坐在驾驶座上的扎鲁阿末的肩膀。我觉得林冠英的举动是在表达对他收到装有100万令吉钱袋的感激之情。”

卡纳拉嘉是控方第37名证人,他在海底隧道贪污案审讯中,如此表示。

卡纳拉嘉称,2017年8月28日晚上约10时,他收到扎鲁阿末的短讯后,从书房拿走第二个装有100万令吉的袋子,并将其放在自己的宾利轿车内。

他说,林冠英在2017年8月29日凌晨2时至3时到他家时,他便从后车箱拿出钱袋递给林冠英。

“他(林冠英)微笑著用右手接过袋子,然后上车放在腿上。当时,扎鲁阿末正坐在副驾驶座上。林冠英和扎鲁阿末的车随后离开我的住所。之后他们去了哪里,我不知道。”

卡纳拉嘉稍早表示,他和林冠英在他的住所进行约一小时的密谈,讨论隧道项目的财务状况,包括资金、收据和支出等事宜。

“据我所知,该隧道项目的估值为63亿令吉。林冠英告诉我,该计划10%的利润都归他自己所有。扎鲁阿末同意他提出的10%要求。 ”

根据修改后的第一项控状,现年64岁的林冠英被控在担任槟州首席部长期间,滥用职权收受330万令吉贿赂,以协助扎鲁阿末旗下的一家公司获得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城海底隧道项目。

该罪行发生在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地点是槟州首长办公室。

根据第二项控状,林冠英是被控从该项目的未来利润中向扎鲁阿末索取10%的贿赂,以协助其公司获得同一项目。该罪行是于2011年3月12时30分至凌晨2时,在吉隆坡谷中城赛布特拉环路The Gardens酒店发生。

此外,林冠英还面临两项指控,他被控于2015年2月17日及2017年3月22日在槟州土地及矿物局办公室,将价值2亿880万令吉的槟城两块州属土地出售给与海底隧道项目相关的发展商。

此案将于明日由法官阿祖拉续审。

程运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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