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马华署理总会长拿督马汉顺医生质疑,政府推动的《城市翻新法案》下,州政府只要通过宪报公告,便能将某一区域划为“城市翻新区”。
他说,看似是为了现代化与发展,背后埋藏了深远的隐忧:居民的财产权还能否受到保障?社区的完整性还能否延续?
马汉顺形容,这如同一纸宪报改变一生。一旦宪报发布,居民对房屋与土地的控制权几乎瞬间瓦解。所谓“城市翻新”,在行政命令下成为既定事实。谁来保障业主的最终话语权?
“那么,所谓‘依法征用’,还是‘强迫妥协’?《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授权翻新机构透过购买、法院命令甚至强制征用来收购土地。对于坚决不同意的少数业主,这其实已是“走投无路”的选择。法律名义下的征用,究竟是保障,还是压迫?”
他今日发文告说,必须注意,法案说的4年翻新时限,换来多少忐忑不安?法案规定,城市翻新必须在24个月内启动,最多可延长至48个月。看似给了时间,却也制造了不确定性。居民可能要在四年的悬念中,承受“被迫搬迁”的阴影。
“何况,同意门槛降低,少数权益谁来守?法案说明,建筑物30年内需80%同意,超过30年则是75%,若被鉴定不安全或废弃,只需51%。门槛一旦降低,少数反对的声音几乎完全被淹没。宪法第13条的财产权保障,是否在此打了折扣?”
他表示,既然这样,翻新与剥夺之间,界线何在?政府不断强调“发展”、“现代化”、“经济增长”,但当补偿不足、安置不公时,居民却被迫迁离,社区关系也被拆散。这样的“城市翻新”,究竟是为了谁?
马汉顺对此提出5道问题:
1. 为什么保障人民基本财产权的《宪法》第13条,在城市翻新法案下显得如此脆弱?
2. 为什么少数不同意的业主,要在行政与法律的双重压力下被迫妥协?
3. 为什么补偿与安置没有白纸黑字写进法令,而只是“口头承诺”?
4. 为什么社区的完整性与人情网络,可以轻易被“发展”的名义拆散?
5. 为什么所谓的“现代化”,听起来更像是“被迫迁离”的另一种说法?
发展可以等待,但公平不能妥协。若《城市翻新法案》无法给予居民充足保障,那么“现代化”的光鲜外表,最终只会成为民生的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