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吉隆坡可持续发展行动居民协会(KLRA+SD)主席陈梅婵表示,协会并不反对城市翻新计划,反而认为这是必要且正确的方向,但前提是必须以妥善方式进行,否则将对现有屋主造成严重伤害。
她指出,KLRA+SD 自2024年2月起,已多次与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及相关单位接触,并于2025年3月代表75个业主协会提交全面反馈,重点聚焦于必须写入《城市翻新法案》正文的保障措施。
“若保障条款仅写在附属法令,部长便可随时修改,屋主权益将形同虚设。因此,关键的保障必须纳入法案正文,并交由国会审议。”
陈梅婵今日在 马华与非政府组织联合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她强调,该协会已多次向房地部及国会议员提出6大核心诉求。
其中第一点是同意门槛,非危楼的已入住建筑物,同意门槛应接近 100%,不得低于 95%,且必须载入法案正文,以保障业主在《联邦宪法》第13条下的财产权。
其次是限制《土地征用法》使用范围,仅限于第3.1(c)条,避免滥用;第三是公平补偿机制,不同意的业主必须获得与同意业主相同的补偿,补偿金额应高于市场价,并包括重建潜力的利润分成,不同意业主应在门槛达标后,获得重新考虑或“加入选项”的机会。
她强调,需明确发展商条件与责任,确保其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并提供财务与赔偿保障;发展商必须遵守JEB 与 JEM所订下的程序与作业标准(SOP),并遗憾指出,修订后的草案在这方面的措辞反而更倾向发展商。
她建议,应鼓励业主主导重建,草案规定发展商主导项目仅需 75%至80% 同意率,但业主主导却须 100% 同意。
“这是‘本末倒置’,当局应给予业主更公平的条件。”
她也指出,应设立信托基金,用于建筑与公共设施的可持续维护,以保障长期发展。
陈梅婵补充,重建区的划定必须由州政府决定,并符合地方发展蓝图,而不应完全由联邦层面拍板。
她强调,城市翻新涉及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政府在推动法案时必须“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屋主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