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传呼吁政府切勿仓促在国会通过城市翻新法案,而应广泛征询业主与利益相关者的意见,确保居民的基本权益获得保障。

(吉隆坡26日讯)马华城市事务局主任陈锦传抨击,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所提出的《城市翻新法案》表面上以“修复破旧建筑”为卖点,实则暗藏大规模“强制重建”的风险,恐让业主权益受到严重威胁。

他指出,该法案将城市翻新分为三大类别,城市再生,即针对荒废、年久失修或管理不善的建筑,只需51%业主同意即可进行。

其次是城市活化,主要涉及私人产业周边的美化或环境提升,必须获得100%业主同意,他质疑政府可能动用纳税人的钱改善私人产业,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根据该法案,政府当局有权动用纳税人的钱来改善私人业主拥有的周边区域,因为‘实施该项目的费用应由地方政府和私人业主协商确定’,这点公平吗?”

他说,最后一个类型则是城市重建,也是最具争议的部分,该类别允许政府在任何地区、不论土地规模或建筑年龄,强行宣布为“翻新区”,并展开重建,30年以下产业仅需80%同意,30年以上仅需75%同意,反对的少数业主产业则会在《土地征用法令》下被强制收购。

陈锦传今日在马华与非政府组织联合记者会上,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马华副总会长拿督刘亚强、马华宣传局副主任蔡捷旸以及吉隆坡可持续发展行动居民协会组织(KLRA+SD)代表等。

他强调,该法案最大的问题在于“城市重建”,这并非修复老旧,而是全面拆除与推倒重建,背后目的明显是“逐利而非改善”。

他说,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是政府最基本的职责,不需要强行征用私人产业来完成,但是在这个类别下,任何产业政府或州政府都可以征用。

“其中包括私立学校周边,不管在哪里,不论房龄多少,哪怕房子状况良好,都可能被政府或州政府征收,作为重建发展项目的一部分,而且这种开发必须由政府主导,其他人根本没有话语权。”

他指出,根据该法案,开发项目只能由部长指定的发展商负责,业主无从置喙,即便获得所谓的“合理赔偿”,地段的独特价值与社区环境将无法弥补。

“他们无需经过国会批准,就能将某个区域指定为所谓的‘重建发展区’,之后他们可以先拟定开发计划,然后申请相关的批准。”

“根据规定,他们有24个月的时间去拿到批准,如果两年内没拿到,他们还可以获得延期,而且是没有上限的延期,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他补充,雪隆区、霹雳、柔佛、马六甲、森美兰、槟城等州属的优质地段业主,可能因法案“开口太大”而面对被迫迁出或失去社区特色的风险。

“尽管政府声称会在某些计划下给予业主合理的补偿,但实际上,这些地区的地段价值与地理位置并没有什么不同,尤其在补偿不足的情况下,更令人担忧的是大多数不在补偿计划下的本地业主,会因这些地段的征用而受到严重影响,得到更少补偿。”

他提出担忧,重建后的人口密度、地积比、管理费负担、公园消失及低密度地区被迫转为高楼住宅等问题,将严重影响邻近居民的生活品质,而这些受影响的居民却无法获得任何赔偿。

陈锦传举例,近年来地方政府屡屡批准高楼项目,甚至修改地方规划,尽管居民反对,却依然通过,比如八打灵再也海滨园等案例,低密度商业地段被改建成高密度公寓,交通与环境负担恶化,却未经过充分公众谘询。

“我相信有理由去帮助修复那些年久失修的建筑,在相关类别下这是可以接受的,并没有人反对,但如果被用作借口或者被滥用,我认为就非常危险了。”

他强调,即便过去如吉隆坡拉萨大厦(Razak Mansion)的重建,也能在没有这部新法案的情况下100%完成,因此,他呼吁政府切勿仓促在国会通过,而是应广泛征询业主与利益相关者的意见,确保居民的基本权益获得保障。

黄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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