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2025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揭露,国防部在2020年至2023年间的装甲车合约管理与采购程序存在严重疏漏,导致多项财务与作业失误,包括高达1亿6275万令吉的罚款未及时追讨、142万令吉罚款未开罚,以及1亿零754万令吉的采购以不当方式“分拆执行”,违反政府采购规定。

总稽查司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关于联邦政府财务情况的《2025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指出,国防部于2012年9月21日与编号406420-U的公司签署一项总值75亿5000万令吉的GEMPITA装甲车合约,共涉及257辆8×8轮式装甲车,目的为替换老旧装备并提升陆军作战能力。

报告指出,该合约包含四份附加合约,于2016年1月8日至2021年9月22日间陆续签署。依据主合约第28条款,若交付延误,政府可追讨延误部分价值的1%作为每月罚款,最长12个月。

不过,总稽发现,2020至2023年间交付的68辆GEMPITA装甲车与2辆非装甲类B型车辆,其交付时间普遍延误6天至1048天不等。尽管如此,国防部直到2025年1月15日才向公司发出总值1亿6275万令吉的罚款通知,时间已超出合约终止日(2022年12月31日)整整746天。

报告表示,虽然政府已对承包商支付合约总金额75亿1700万令吉(支付期自2011年5月5日至2023年6月12日),但该合约的履约担保金仅为5393万令吉,远不足以涵盖追讨罚款额。该担保金原定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后经银行批准展延至2025年6月30日。

另外,针对GEMPITA、ADNAN及PENDEKAR三款装甲车的维修与备件供应服务,稽查发现承包商多次延误交付,最长延至227天,已违反合约第15、16及17条所订明的交货时限(通常为7天至60天)。

报告指出,按合约规定,延误者应被处以2%罚款(以该项服务或供应总值为基准)。稽查报告估算,国防部可对相关公司开罚142万令吉,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此项罚款仍未启动。

报告亦发现,国防部在2020至2023年间,进行了总值1亿零754万令吉的装甲车维修与备件采购,却未依法办理公开招标,反而采用分拆方式,以直接购买或简易比价形式执行。

根据《财政部通令》与《马来西亚武装部队指令》(PATM),凡涉及年度支出超过50万令吉的采购,应透过年度采购规划与公开招标进行,禁止将采购“分拆”为多项低于门槛的小额采购。

稽查抽样发现,有53张付款指令总值1315万令吉涉及相同的8项工作内容,但却以不同单位、不同项目名义执行,明显属于非法“分拆采购”。

此外,在2020至2023年间,MIFV、LIPAN BARA与CONDOR三款装甲车并未有正式的维修合约,而PENDEKAR与ADNAN则直到2021年9月13日才签署合约,GEMPITA则于2022年7月1日才纳入合约体系,距离原本提出合约申请的时间已经延迟269至1128天。

总稽查司建议国防部应即时在合约有效期内对承包商发出罚款通知,彰显执行合约的决心、确保所有采购合约及时签订,不得再让部队责任中心(PTJ)进行非法分拆采购、以及如需在无合约情况下采购,必须通过财政部特别批准。

报告也指出,装甲车为陆军作战核心资产,管理不善将影响战备部署与国防安全,政府必须正视。

李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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