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 反贪会前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指出表示,他关切反贪会逮捕拿汀斯里林芫的行为与合法性,并称林芫失踪案已受到高度重视。
祖基菲里发文告指出,林芫曾被反贪会逮捕及延扣,这些行为已明确成立了她当时作为嫌疑人的法律地位。
他说,在林芫获释后被9次传召录取口供,此类情况值得引起高度关注。根据法律规定,当某人已被逮捕、延扣,并在扣留期间录口供后,当局不得在同一身份下继续录供,除非该人被重新归类为证人,并且仅可在获得副检察司批准的前提下进行。
“根据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的程序,执法过程的正当程序原则是:只有在掌握足够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执法人员才应行使逮捕权。”
祖基菲里透露,在调查尚未完成的阶段过早逮捕某个人,不仅会缺乏正当性,也可能违反法治原则和司法公正的核心价值。
他举例,反贪会应效仿其在现有及过往案件中的做法,例如在涉及前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的调查中,尽管他是嫌疑人,却未遭逮捕,仅通过录供完成调查。
“这些案例体现了一种更加审慎且符合法律的执法方式,应被一致性地采纳。”
他质疑反贪会调查林芫时所使用的程序的完整性与合法性,并呼吁所有执法机构包括反贪会,必须严格遵守正当程序,并维护马来西亚法律所赋予的法律保障,确保任何个人在被调查过程中,其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根据早前报道,42岁华裔拿汀斯里林芫(Pamela Ling Yueh)于4月9日下午3时02分乘坐电召车到反贪会布城总部录供时遭人掳走,至今下落不明。
林芫的弟弟林万雄也披露,其姐姐在乘坐电召车时被3辆不明车辆拦截,并被指示进入其中一辆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