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消息指出,原定于今年退休的6名联邦法院法官和2名司法行政职务法官的服务任期将延长6个月。
不过,目前尚未得知将于今年卸任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的服务任期会否被延长。
根据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道,消息称,去年11月上任的马来亚大法官拿督斯里哈斯娜将留任至11月14日。哈斯娜今年5月13日将届满66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消息披露,获延长任期的法官包括将于4月10日退休的扎巴丽雅和阿都卡林,以及5月23日退休的哈妮帕。
“不过,阿都卡林不太愿意接受这项提议。”
根据联邦宪法第125条文,联邦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龄为66岁,但可在国家元首御准下延长任期半年。
司法委任委员会此前已提呈建议延长任期的法官名单。
消息继指,该份名单亦会呈至首相办公室,因为延长任期会对政府的财务产生影响。
消息称,预计第二批接获延长任期的法官是于7月1日退休的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和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娜丽妮。
“然而,仍不清楚东姑麦蒙是否延长以及其态度。”
东姑麦蒙是大马历史上首位女性首席大法官,她于2019年5月上任,并将于今年6月30日退休。
同时,法官丹斯里哈明达星和沙巴和砂拉越首席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在服务任期延长后,分别将在4月21日和7月25日正式退休。
5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法官分别有拿督罗兹雅,拿督诺丁哈山、拿督阿布峇卡、拿督瓦兹尔和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
同时,由于目前尚未证实会否延长服务任期,因此东姑麦蒙在确定民事和刑事上诉的法官团队人数中面对挑战。
“她希望确保在作出裁决时,法官团队里的3名法官仍在职。”
由于涉及联邦法院上诉聆审阶段的法官更替,将会对司法体系的运作带来影响。
《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78条文规定,如果法官团队仅剩2人,只要裁决一致,仍可继续诉讼并做出裁决。不过,法令规定,若仅剩的2名法官在裁决中意见不一致,则案件需要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