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7日讯)古晋高等法院已定于2025年4月17日裁决针对已故前砂元首敦泰益玛目之子对其继母杜潘拉戈古迪泰益所提起的诉讼,应在伊斯兰法庭还是民事法庭审理。
有关的司法管辖权的裁定将对砂日光公司(Cahya Mata Sarawak Berhad,CMSB)股份争议的法律战产生关键影响。
有关法律纠纷始于2023年,泰益之子-拿督斯里苏莱曼泰益及拿督斯里莫哈末阿布巴基尔泰益申请禁制令,阻止砂日光公司股份转让给拉戈古迪泰益。
他们主张,相关股份最初登记在已故母亲拿督巴丁宜潘斯里莱拉泰益名下,应归类为婚姻财产(harta sepencarian),因其是在母亲与已故砂元首泰益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资产。因此,他们的律师团队认为,案件涉及伊斯兰继承法及家事法,应由伊斯兰法庭审理。
然而,拉戈古迪泰益的法律团队则反驳称,原告并无法律资格提起诉讼,因为他们只是母亲遗产的受益人,而非其合法管理人。
她的律师指出,已故泰益本人才是莱拉泰益遗产的合法执行人,但他生前并未被列为案件的一方。这引发了重要的法律问题,即原告是否有权质疑其父亲生前未曾挑战的资产转移。
即将于4月17日举行的法庭审理将专注于裁定该案件应在伊斯兰法庭或民事法庭审理。
若法院裁定归伊斯兰法庭管辖,该案件将依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理,并可能影响未来涉及婚姻财产及继承权的案件处理方式。
若法院决定由民事法庭审理,则此案可能为马来西亚涉及高额资产及交叉司法权的类似案件设立法律先例。
此案引起广泛公众关注,不仅因其涉及已故砂元首的家族事务,还因其在继承权、资产归属及伊斯兰法与民事法交叉管辖权方面具有重要法律意义。
4月17日的裁决将受到密切关注,因其可能对未来类似争议案件的解决方式产生深远影响。
古晋高庭于2月5日驳回杜潘拉戈古迪泰益的司法复审申请,确认阿布巴基尔泰益作为已故砂拉越元首敦丕显斯里泰益玛目遗产唯一管理人的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