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社运分子依斯瓦迪莫尼4年前通过社交媒体侮辱国家元首罪成,今天在地庭被判罚款5000令吉。

法官拿督艾德文也裁决,若48岁的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监禁6个月取代。

法官在宣读判词时说,有关构成诽谤的言论是针对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

“陛下在位期间,正值国家和全球动荡时期,特别是新冠疫情。这场危机不仅限于公共卫生,还带来了深刻的经济和政治挑战,考验著世界各国的韧性。在这个艰难的历史性时期,陛下与统治者理事会密切协商,展现坚定而积极的领导力。有充分证据表明,陛下在带领国家度过这些艰难考验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陛下确保政府机构保持稳定,人民福祉受到保障,体现在逆境中坚定不移地履行职责的典范。被告的指控与这个现实形成了鲜明对比。”

法官强调,苏丹阿都拉绝非冷漠或超然,他是国家的最后堡垒,在充满不确定性的时期坚定地保护人民的利益。

他指出,时任元首的统治在我国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体现坚定不移的领导力和非凡的韧性。

艾德文也说,像依斯瓦迪这类初犯者通常有权获得一定程度的减刑,除非罪行非常严重,否则最低限度的减刑是合理的。

“被告之前没有类似的犯罪记录,这加强了减刑的理由。没有证据表明被告有过这种习惯性或反复性的不当行为,这表明改过自新仍然是量刑的一个可行目标。”

本案主控官是依兹妮娜副检察司,而被告代表律师是法依扎拉曼。

去年12月30日,法官艾德文基于辩方无法举证挑起合理疑点,裁决依斯瓦迪侮辱国家元首罪成,并择定于今日聆听控辩双方对减刑的陈词后再量刑。

2024年10月4日,法庭裁定,控方成功证明依斯瓦迪的控状表罪成立,后者必须出庭自辩。

本案于2022年1月3日开审至今,共有9名控方证人供证,而依斯瓦迪是辩方唯一的证人。 

依斯瓦迪被控通过面子书账号Iswardy Morni,发表含煽动意味的言论侮辱国家元首,有关言论的贴文于2021年5月29日下午3时,在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部办事处被读取。

被告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a)条文,并可在第4(1)条文下治罪,最高可监禁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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