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民主行动党劳勿国会议员邹宇晖对警方宣布本周六主办的反贪集会违法感到震惊,并指2012年废除警察法令的第27条文后,警方实质上已经无权宣布任何集会为“非法集会”。
他说,国阵政府在2012年已经废除警察法令27条文即:规管集会、会议及游行的权力,并以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取而代之,因此从那之后,人民集会只需要通知警方,警方无权阻止人民的集会,更不能宣布集会非法,然后逮捕集会者。
“警方要求集会主办者需要获得业主同意书更是匪夷所思,因为集会地点在公众场合,不是私人财产地,何来业主之说?”
邹宇晖说,不排除在《和平集会法令》下,警方已经丧失管制集会的权力,因此才不断出此下策来阻止人民集会的进行。
“在实际操作上,管理独立广场的吉隆坡市政厅,也隶属于团结政府的管辖,要吉隆坡市政厅违背上司意愿批准集会进行,岂不天方夜谭?警方是否知道集会者是不可能获得市政厅批准的,因此才用此手段阻止集会进行?”
邹宇晖指出,其实警方这手段已经不是第一次采用,去年9月7日,抢救猫山王联盟在劳勿双溪吉流巴刹广场主办农民大集会时,警方也是以“没有获得业主批准”的理由来宣布集会违法,另一个理由则是该集会通知时间少过10天(实则只需要5天前通知)。
“我去年10月22日在国会提问,集会是不是一定要获得业主或管理者批准的问题时,内政部也没有正面回复我,可见警方正在利用这个看似灰色的地带来限制人民集会的权利。”
邹宇晖表示,警方应该了解,每个人民在宪法下,享有结社与集会的自由,更不应该时常在集会后,传召主办者问话,制造白色恐怖,事实上,和平集会法令也没有赋权警方逮捕任何集会者。
“现在让希盟支持者心寒的是,发出种种集会警告的,竟然是来自希盟的领袖,这一点我们必须非常小心,有人已经说希盟背叛了改革精神,我们需要时刻警惕自己,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邹宇晖促请希盟领袖,切记当初上街斗争的目的时为了什么,千万不能换了位置换脑袋,就连以前的国阵政府都能立和平集会法令来局部保障人民集会权利,现在希盟领袖做了政府,更应该利用得来不易的权力来保障人民,而不是打压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