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坚信,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此前“某些大案仓促存缺陷”的言论,指的正是他所卷入的一马公司弊案。
一马公司案今日于高庭续审,纳吉在自辩时称,安华有关检控程序存在缺陷的言论,强有力地证实了他长期以来,对于涉及自己的法律程序的担忧。
“这6年以来,我一直觉得这些提控程序,仓促且存在缺陷。”
他指出,本案的指控围绕着他在首相及财长任内采取的行动,而这些都是基于专业建议与既定治理规范下,所履行的正式职责。
“上述官方行为,被错误地描述成带有犯罪意图,我对此断然否认。”
他认为,自己的刑事案件与安华的案件存在明显相似之处,两个案件的控方皆试图将不符合事实的指控作为依据。
总检署存缺陷 纳吉促纠正
纳吉提到,安华对于这些系统性缺陷的承认,正是透过总检察署予以纠正的机会,而法庭对其必须保持独立。
“我坚信,这凸显了对于针对我的起诉,进行全面审查的迫切性。”
他续称,在自己尚未录取口供之前,相关指控便已拟定好,表明了控方从一开始就带有怨恨与敌意。
“这类玷污司法系统的案件,不应由纳税人来承担。”
纳吉在本案中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其馀21项洗钱罪,则涉及相同金额的接收与转移非法收益。
去年10月,高庭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宣判,纳吉在一马案中的25项控状全部表罪成立,谕令纳吉需出庭自辩。
首相安华于去年12月声称,总检察署在2018年对一些大案的提控过于仓促,且夹带恨意敌意与政治报复,让许多案件存在缺陷。
惟他并未指明,纳吉所卷入的案件是否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