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表示,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作为富人阶级,完全有能力偿还因诽谤案败诉的135万令吉赔偿金。
据《今日自由大马》报道,林冠英向法庭入禀了一份宣誓书,以反对慕尤丁的暂缓执行裁决申请。
林冠英指出,根据慕尤丁在2020年7月向反贪会申报的资产显示,他不仅月收入超过9万令吉,更拥有价值1000万令吉至1500万令吉的资产,足以缴清区区135万令吉的赔偿金。
本周早些时候,慕尤丁寻求暂缓执行法庭裁决,直至上诉案审结,并称自己需要时间筹措这笔赔偿金,若法庭判他破产,其巴莪国会议员资格可能会遭到剥夺。
他表示,自己愿意先将70万令吉存入银行的定期户头,并由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持有,并等待上诉结果的出炉。
惟林冠英认为,虽然这笔判决金额巨大,但却不存在特殊情况,以致需要暂缓执行,因此希望法官拒绝这项提议。
“鉴于我是马来西亚人,拥有的资产都在法庭的管辖范围内,因此不存在判决金额遭挪用的风险,在必要时能够轻易地从我这里收回。”
高庭司法专员罗兹玛华将于下周一,就慕尤丁的暂缓执行裁决申请作出宣判。
林冠英是于2023年3月27日,起诉慕尤丁通过面子书贴文,于同月9日、11日、12日指控他就任财长期间,撤销本地商业大亨丹斯里赛莫达名下阿布卡里基金会(Al-Bukhary)所享有的豁免税收优惠。
他认为,这些诽谤性的言论暗示他滥用职权,授权或指示内陆税收局,向拥有免税地位的阿布卡里基金会征税和罚款。
吉隆坡高庭则于今年11月8日裁定,慕尤丁因诽谤败诉,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给林冠英。
司法专员罗兹玛华表示,在审讯过程中,林冠英的证词,即他从未发出任何指令以撤销阿布卡里基金会的免税优惠,从未受到动摇;而另一名证人证词亦能证实,林冠英未下达有关指示。
他指出,慕尤丁在发表言论之前并未核实事实,进而发表了毫无根据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