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选举,总会有人感叹:“为什么总要在烂苹果中选一个?”于是,只能无奈地把选票投给自己相对能够接受的候选人。这种现象,被称为“含泪投票”。

许多人将含泪投票视为选举的困境。然而,若从民主的逻辑来看,含泪投票未必是民主失灵,反而是民主的常态。

民主是什么?不同学者有不同定义,但在大多数民主理论中,都有一个最低的要求,那就是竞争性的选举。换言之,透过选举,执政者有机会被人民更换,而不是无限期地掌握权力。

选举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赋予人民定期问责政府的机会。如果政府表现不佳,人民可以在下一次选举中用选票惩罚执政党,换人做做看。尽管选举制度并非完美,但它仍然是现代政治中最能直接反映民意的机制。

然而,选举从来不是在理想条件下进行。

由于选民拥有各种不同的价值观与偏好,因此候选人和政党不可能满足每一个人的所有期待。多数时候,选民必须在几个不够理想的候选人之间做出选择。

假设西马华裔选民对希盟候选人的满意度是50%、国阵是30%、国盟则是10%。即便希盟无法让他完全满意,他仍然可能把票投给希盟,因为那已经是所有选项中的最佳选择。

这种情况或许令人遗憾,但却是必须接受的现实。真正不存在含泪投票的地方,往往不是民主社会,而是没有选择的社会。

当然,选民也能够选择不投票,但是相对的,就必须要接受一个现实,即更不满意的候选人更有可能胜出,这就是选举的现实。

不过民众也不用急著气馁,尽管选举很重要,但是构成一个健全民主的要件,并不只是选举。

选举数年才举行一次,无法即时反映民意变化。因此,民主还需要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与结社自由等作为支撑,让人民能够在选举之外持续监督政府、表达诉求,并影响公共决策。

虽然无法避免含泪投票,但可以透过投票后的公民参与来施压执政党。即使对于当选者只有40%或50%的满意度,也不意味著必须放弃自己的偏好。真正的民主,不只是决定谁来执政,更是在选举结束后,继续透过监督、批评与参与,努力让公共政策朝自己认同的方向前进。

我们不能被动期待政党推出一个让自己非常满意的候选人,而只能透过持续监督和公共参与,促使当选者不断调整方向,让政策更贴近我们的期待。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意识到,在一个多元社会里,决策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取舍与妥协,原本就是民主政治的一部分。

当然,本文只分析了其中一种含泪投票的情况。另一种含泪投票,则是放弃自己最喜欢的候选人,投给第二喜欢的候选人,以避免最讨厌的候选人当选,又称为策略投票。下届选举,西马华裔或许会面对这个问题,值得深入分析。

本文观点,不代表《东方日报》立场。

萧宏达

台湾大学政治学研究所硕士,SEDAP智库研究员,关心民主发展、选举、经济发展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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