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期间读到不少言论著实让人觉得莞尔。我一直对某些盲目迷信法律的人感到可笑,尤其是当这些人身披学者、社运支持者等进步光环时,一遇到弱势群体的生存危机,就把“守法”这面大旗搬出来说项,对于本就在批判恶法的人来说根本是一种自相矛盾,因为这套论述完全忽视结构性不公正。

法律并非绝对正确

这群人或许素来高声反对内安法令、国安法(SOSMA)和煽动法令等所谓的恶法,清楚知道法律可以是当权者的工具;然而,面对所谓“非法”庙宇的困境,他们却能理直气壮地说:“因为你们不守法,所以被惩罚、被污蔑、甚至导致你们的族群被有心人士恶意攻击。”更讽刺的是,同样是这批人,对极右翼那些极具煽动性和排他性的极端言论却往往只字不提。

他们口中的“法律”真的公正吗?我想他们自己都要打上问号。反贪会首席专员阿占巴基惹出那么大争议,至今依然老神在在,安华一改上台前对他的强硬立场,在此事上的处理方式曾引发外界关于是否影响调查独立性的质疑;那些不断在民间鼓动族群冲突的传教士不止没有被政府谴责,甚至搭上了体制的便车,得到体制内官员的会见、协商。可是,就因为一个随机网民的留言,《当今大马》就因藐视法庭而被判处巨额罚款,开启了报章在报导敏感议题时关闭评论区的时代。这叫哪门子的公正?

除此之外,还有安华那些被指控贪腐盟友纷纷获得DNAA(释放但不等同无罪),反对者则遭受选择性对付,这些都是赤裸裸的现实。这种选择性的正义不仅体现在高层的政治博弈中,更真实地碾压著底层弱势群体的生存空间。这些少数族群的失语,最终迫使政党介入,以至于我们陷入“政策出台-民间反对-族基政党介入-提出折中方案”这样的循环当中。

将政府责任推卸给少数人

当一些承载好几代信仰的庙宇被不断逼迫拆迁,苦苦申请地契不果,或者即便有了土地也被无理解除时,许多人却作壁上观,指责这些弱势族群“沉溺于受害者叙事”。我不懂,如果这些在体制下被碾压的人不算受害者,那谁才算?难道是那些打著“去殖民”旗号、要改路名、拆庙宇、试图净化国家的保守主义者吗?

这些被指控为“非法占用”的庙宇,并非凭空侵入他人的土地,而是土地的所有权在他们头顶上发生了转移。现代的城市规划与产权制度,往往粗暴地略过了这些旧有的文化遗产。当人们高高在上地质问“宗教什么时候教导我们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时,对于一个刚买下土地却发现早已被占领、拥有现代产权保护观念的新地主来说,这句话或许是正义的;但对于那些几代人都在该地膜拜、最后却被一纸新地契驱逐的底层信徒来说,这句话显得极其冷酷,且彻底缺乏历史同理心。

当然,我们也不可否认确实存在随意占地扩建、夹杂地方黑帮或私人利益的违章建筑,并非所有庙宇都具有正当性。同理,也不能以一句非法侵占土地便把所有没有地契,或被政府转移产权——比如去年发生的吉隆坡印度清真寺路斯里巴拉卡里雅曼兴都庙(Kuil Dewi Sri Pathrakaliamman)搬迁事件——的庙宇打上非法的标签。

导致众多历史庙宇沦为“非法”的核心症结,在于州政府与地方议会批准土地转换和城市规划时,未能切实履行安置与重新分配的责任,这是国家机器的严重失职。由于没有强制发展商在申请土地转换时必须先解决遗留的神庙搬迁与赔偿问题,最终导致土地问题的悬而未决,却被保守派用以攻击无辜的少数群体。

助长右翼气焰

少数族群确实应该要有自觉,在政治与社会实践上尽力做得完善,与主流社群携手并进,展现少数族群的智慧。但如果以为只要表现得“足够完美”,就不会被多数族群或公权力针对,那纯粹是一种天真的幻想。国家资源分配不均,以及少数群体在公共空间中缺乏话语权,是客观存在的宏大结构问题。我们不能用对个体道德的苛求,去掩盖、甚至合理化体制的结构性压迫。

让人遗憾的是,那些披上进步光环、对建制不公有著清晰认知的人,如今却反过来要求受害者必须是一个道德高尚、无懈可击的群体。尽管主观上这些人没有匍匐于极右翼的论述之下,但客观上的不作为却使得极右翼气焰更加嚣张,让极端分子得以将去殖民、伊斯兰化、马来主权、土地焦虑与庙宇争议全盘搅和在一起,借此开疆拓土,以进步和守法的话语包装并扩大其仇恨言论。我想我们需要意识到这一点,才能重新调整论述策略。

因此,我绝不认同以守法一刀切的观点是一种合理和具同理心的视角。尽管守法是“好公民”的最低标准,但不代表这是作为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唯一标准,尤其是当我们发现法律本身存在不公时,更应该指出其问题,而非无条件地遵守。

本文观点,不代表《东方日报》立场。

谢癸铨

播客《就事陋室》主播,国际伊斯兰思想与文明研究院(ISTAC-IIUM)硕士研究生,群议社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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