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正面临一个痛苦而关键的时刻。过去十年间,一连串备受关注、令人不安的事件——2016年社会活动人士安里仄末(Amri Che Mat)失踪、乔书亚·希尔米牧师(Pastor Joshua Hilmy)及其妻子露芙·西特普(Ruth Sitepu)双双失踪、2017年许景城牧师遭强迫失踪、近期拿汀斯里林芫至今下落不明,以及在马六甲榴梿洞葛发生、造成三名21至29岁青年死亡的争议性警方枪击案——共同揭示了问责机制的系统性弱点,加剧了公众的不信任,并对我国法治的健康状况提出了迫切质疑。
简要而言,事实触目惊心。闭路电视画面及目击者证词显示,许景城牧师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多名男子驾驶三辆黑色休旅车掳走;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所启动的公共调查以及随后高等法院的裁决,均认定国家机构涉案,高院更判令当局向许牧师与安里家属赔偿损失。大马人权委员会认定两人皆为强迫失踪的受害者,并指出警方政治部涉入。尽管高等法院在两起民事诉讼中判给受害者家属胜诉并裁定官方责任,但犯罪的实施者至今仍未落网及受惩处。更为重要的是,至今受害者仍生死未卜。
近期,拿汀斯里林于2025年4月在前往反贪污委员会录供途中失踪,至今仍下落不明,尽管调查仍在进行中。2025年11月24日,警方在榴梿洞葛击毙三名年轻男子;其家属、律师与公民社会人士对官方说法提出质疑,并要求展开独立审查。
凡持续关注上述事件者,几乎都会发现当局反应中的共同模式:指控执法人员擅自采取行动、调查进展不一致或缓慢、频繁以“国家安全”或敏感执法职能为由拒绝披露资讯,以及在为受害者家属提供实质性补偿方面的长期拖延。
大马人权委员会于2019年的公共调查明确指出,许牧师与安里的失踪具备情报主导行动的“作业模式”,并牵涉警方政治部人员。高等法院近期在相关民事案件中判给数百万令吉赔偿并裁定官方责任,更为此前的调查结论赋予了明确而有力的司法权威。
在榴梿洞葛枪击案中,警方的叙述是:在尝试逮捕三人时,其中一人持巴冷刀袭击并伤及警员,警方遂出于自卫而开枪。然而,这一说法与若干证据难以相符,包括据称在事发过程中录得的一段长达13分53秒的音讯,显示三名男子皆配合警方,并无任何显示抗拒逮捕的声音;以及法医提供的资讯,指其中一名死者中弹角度自上而下,子弹由鼻部穿入击中心脏,符合其在被从上方射击时处于跪姿的说法。
在舆论压力不断升高之下,2025年12月16日,总检察署指示将该案调查重新归类为谋杀。本文撰写之际,调查仍在进行,但其独立性与公正性如何,仍难以令人信服。
长期以来,国人不免要问:这些在独裁或流氓国家常见的事件,为何会发生在我们这个现代民主国度?事实是,人权、法治与公众信任这三者在马来西亚正同时面临严峻考验。
这些事件的核心,触及《联邦宪法》第5(1)条所保障的最基本权利——“任何人非依法不得被剥夺其生命或人身自由”。在强迫失踪案件中,个人被国家机构人员带走或在其默许下被带走,其命运被刻意隐瞒,这是国际法中最严重的人权侵害之一。
类似地,在逮捕过程中发生的致命枪击,如对使用武力的必要性或比例性存疑,亦可能构成法外处决。在这两种情形下,受害者家属承受的不仅是失去至亲的悲痛,更有因重重谜团、不确定性、与长期得不到正义而加剧的折磨。
大马人权委员会及国际观察者长期以来警告,当执法人员本身涉嫌涉案时,马来西亚现行的法律与制度架构缺乏足够的保障与补偿机制。
法治失灵
这些案件同样昭示著法治的失灵。法治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在法律界限内行使,并受正当程序与司法监督约束。当执法机构被视为自行其是——无论是透过绑架、失踪,还是在缺乏迫切威胁的情况下使用致命武力——国家本身便从保护者变成了恐惧的来源。
长期存在的关键问题是有罪不罚。对此类案件的调查常被批评为缓慢、不透明或缺乏真正的独立性。当调查机关在体制上与可能涉案者存在关联时,公众信心必然受损。未能及时提控或采取纪律行动,更强化了执法机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观感,这对民主治理具有强烈的腐蚀性。
同样令人忧虑的,是公众对执法机构信任的流失。有效的警务依赖公众合作。当公众相信“被捕可能导致死亡”(我国亦曾发生多起羁押期间死亡案件),或“被拘留可能导致失踪”,信任便会崩塌。当人民失去信心,犯罪将不被举报,执法变得更具对抗性、效率更低,形成危害公共安全的恶性循环。
要有效遏制警员滥权与有罪不罚,马来西亚亟需一个真正独立、拥有广泛调查、纪律与执法权力的委员会。2019年《独立警察投诉与不当行为委员会法案》(IPCMC)在下议院提呈时,我们一度接近实现这一目标。IPCMC最早由2005年为提升皇家马来西亚警察运作与管理而任命的皇家委员会所建议。不幸的是,该法案因警方强烈反对而被否决,其原因不言自明。
IPCMC法案撤回后,取而代之的是较为薄弱的《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IPCC),该法案于2020年8月提呈国会,尽管其缺乏公众谘询,亦忽视了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所提出的建议,它在国会通过后于2022年10月18日在宪报颁布,最终于2023年7月1日生效。
IPCC常被形容为“无牙老虎”,因为其在调查投诉后,只能向由内政部长主持、并包含警察总长在内的警察部队委员会提出建议,其独立性备受质疑。
要重建制度诚信、恢复公众信心,必须重新检视、修订并落实IPCMC模式,强而有力的政治意志不可或缺。
简单查阅希盟竞选宣言即可发现明确承诺:“IPCMC将于希盟执政的第一任期内成立。所有不当行为指控将以公平、全面的方式进行调查,包括羁押期间死亡的指控”。这是“昌明政府”应当兑现的一项重大制度改革。若这种居高临下、傲慢的权力滥用持续得不到制止,马来西亚将面临逐渐滑向流氓国家道路的严重风险。
本文转载自《诗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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