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一周震3次 昔加末今早3.2级余震 

马来西亚正在迈向高收入与发达国家目标,然而不少城市核心区却仍布满年久失修的公寓、基础设施陈旧的社区与安全堪忧的危楼。这样的环境不仅影响居民生活品质,更阻碍城市竞争力。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政府提出《城市翻新法》,意在为城市注入新生命,让居民享有更安全、更宜居的环境。

一、城市翻新的必要

首先,我们必须厘清:城市翻新并不是“强征土地”,而是为了在保障原居民权益的前提下,改善居住环境。根据草案,“一换一”是核心原则,即屋主将旧单位交出后,必定获得一间新单位作为回报,赔偿与补偿机制也必须高于现行土地法的保障。换言之,居民不会被赶出家园,反而能住进更安全舒适的新居。

以吉隆坡、槟城和巴生谷为例,许多70、80年代兴建的公寓楼,如今电梯频频故障、墙体龟裂漏水,火灾隐患处处存在。若没有制度化的更新机制,居民只能继续困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任由资产贬值。城市翻新法正是要打破现状,为社区创造转型契机。

二、回应反对的声音

国盟及部分反对者声称此法“剥夺土地”,但事实是,土地拥有权始终在屋主手中,只是更新后产权转移至新单位。若说这是“剥夺”,恐怕是故意混淆视听。

他们也指控法案“仓促”,然而这项法案并非一夜之间出现,而是经过多年研究与国际比较。《城市翻新法》并非新构思,早在2013年时任房地部长拉曼达兰时期便已提出建议,随后历经诺奥马、祖莱达、丹斯里安努尔慕沙及理查马利肯等四任部长皆同意此计划。另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新加坡、韩国、台湾等地早已有类似法律,正是通过法定更新程序,才让城市核心区焕然一新,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提升。

反观我国,现行《分层产权法》要求更新必须获得100%业主同意,这几乎等同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结果就是,多数人希望改善,但少数人一句反对,就能让整个社区停滞不前。

若维持现行100%屋主同意门槛,即使建筑物年久失修、已危及安全,也几乎不可能获得所有屋主的全面同意来启动翻新。正因如此,《城市翻新法》在多年研究后,建议将门槛调整为75%屋主同意,并在此基础上继续与馀下25%的屋主展开协商,直至取得共识。

调查显示,约20%的屋主因不良贷款、下落不明、地契瑕疵或继承纠纷,往往成为拖延更新进程的主要障碍,导致社区翻新一再停滞。为解决此困境,法案不仅提出设立调解委员会协助各方达成协议,更在第24条文中明确规定:屋主必须依法获得合理且公平的赔偿,以保障其权益。

三、保障与程序必须强化

当然,任何一项涉及人民住屋与财产权的法案,都必须谨慎。政府确实需要加强公众咨询、确保透明程序,并在补偿机制、低收入群体的财政援助方面做出更清晰的承诺。唯有如此,人民才会对"城市翻新"真正有信心。

然而,只是胡乱反对,全面否定关乎国家现代化、关乎数百万城市居民安全的法案,那才是真正的不负责任。人民需要的是更好的生活环境。城市翻新法需要更细致的保障机制与公众参与,但它的方向是对的,让破败社区重生,让居民住得更好,让城市更有活力。

如果我们继续停留在“不能动”“不能改”的僵局中,那么受害的是住在危楼里的普通人民。

罗恩璇

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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