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坛的舆论中近年来有一种常见的说法:“国阵执政了六十年做得太糟糕,因此人民应该给希盟更多的时间完成改革;国阵六十年都做不好的事情,不可能要求希盟在短短的一届任期内解决。”每当希盟在施政上面对民怨的时候,这套说法就会被希盟领袖或其铁杆支持者拿来为希盟开脱。
这种说法乍听之下好像有点道理,但如果我们暂且不让情感影响,而是用逻辑和现代民主常识去审视这番话,就会发现这更大程度只是一种政治话术,让人民停留在历史清算,而忽略了现实问责。
首先,这种全盘否定国阵六十年执政的说法,是一种粗暴和选择性评价的政治标签,也意味著某种程度上否定了过去几代马来西亚选民的政治选择。民主社会当然允许后人重新评价历史,但这并不代表今天的人可以站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将过去数代选民看成愚昧、被欺骗或缺乏判断能力的人。
回看历史,我国在独立后国阵执政期间,从农业经济迈向工业化,建立了有能力向世界输出专业人才的完整教育体系,也建设了吸引外资投入的基础设施,并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连续多年取得亮眼的经济增长,实现了经济起飞。
但与此同时,长期执政也带来了权力集中、一党独大、制度贪腐和怠惰的弊端,以致最终人民以选票实现了政党轮替。国阵执政六十年的历史,是同时包含成就与缺失的复杂过程,如今政治人物和盲目支持者为了极化选民情绪,用非黑即白的方式诠释历史,让政治讨论只能流于简单化和标签化。
所谓“国阵的六十年”,渐渐变成了一些政客逃避问责的最佳避风港。从2008年308政治海啸开始,到2018年首次达成的中央政权轮替,人民通过民主程序完成了一次政治清算,当年的政治领袖已经通过输掉政权后下台、甚至法律制裁,付出了政治代价。大家可能需要认真想一下,我们还在做历史清算吗?
当对国阵的历史清算演变成一种长期的政治动员工具,意味著国阵需要对过去的缺失长期负责,而希盟则持续享有历史赋予的道德优势;如果一个政党即使经历了世代交替,仍然需要为前人的错误负责;而另一个政党却能够自动承继前人的改革光环,那这种问责标准是否公平?
成熟的民主社会,不应该只在政治血统之上借题发挥,而是去检视从政者当下的表现,所有的政治人物和政党都有可能犯错,而这些过失都应该在当下被检讨问责,而不是无限期地把责任推给上一代,或留给下一代。
我们可以理解,一些宏大的国家结构性问题,确实无法在一朝一夕内解决,然而,我们不应该忽略,也有太多课题根本不需要六十年来修正,它只需要执政者当下的政治决心。比如说官联公司和法定机构的政治委任、重启地方政府选举、公平分配朝野议员选区拨款、乃至废除各种侵犯人权的法令,这些相对“低条件成本”,希盟在执政后也同样没有落实推进,显然“一届时间不够”的说法并不成立。
五年一届的选举制度,不是为了让任何政党完成“百年大计”,而是选民定期给政党评估打分的考核机制,一个政府如果在五年内展现了清晰的施政路线,哪怕最终只交出了部分的阶段性结果,理性选民也会因为看到国家在对的轨道上而愿意继续支持执政;相反的,如果人民看到的是价值上的妥协、改革承诺的退让、执政效率不彰,却被告知要重复惩罚前朝,而不需要现任的执政党负责,这显然不符合民主问责原则。
历史需要清算,但国家人民都需要向前走,选民每五年都有一次对政党进行问责的机会,如果一味执著于历史的伤疤,却无视眼前淌血的伤口,情况只会更加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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