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开雪州政府的施政成绩单,数据往往最能说明问题。根据州议会官方答复,截至2023年10月,州政府已援引《国家土地法典》第62条文,成功批准并完成宪报441段非伊斯兰宗教与墓地用途土地。这不仅是全国领先的成绩,更是长期跨部门协调与制度化运作所累积出来的成果。
雪州政府早在多年前便成立涵盖五大宗教代表的“非伊斯兰宗教事务特别委员会”(LIMAS),所有宗教保留地申请均须经过委员会审议,再提呈州行政议会批准。此外,相关年度拨款也从2008年的300万令吉增至目前的600万令吉,并落实线上申请制度,提高透明度与效率。
这些成果说明一个事实:宗教权益的保障,靠的是体制内一步一脚印推动,而不是靠几篇社交媒体文告就能完成。
近期有关“雪州新商业区禁设非伊斯兰宗教场所”指南引发争议。作为执政团队的一员,我们不会把责任推给前朝。既然发现政策存在脱离现实的地方,就应当正视问题并及时修正。
事实上,掌管相关事务的州行政议员黄思汉早在5月20日已致函相关部门,要求重新检讨及调整有关指南。换言之,州政府并非如某些人所说般“后知后觉”,而是在争议扩大前便已启动检讨程序。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当行政程序已经展开之际,却有人选择在5月23日高调发表文告,营造自己“率先发声”的形象。监督政府本来是代议士的职责,这一点值得肯定,但若刻意忽略完整时间线,再以情绪化方式包装议题,难免令人质疑其真正目的。
平心而论,有关文告确实提出了一些值得讨论的技术性问题。但问题在于,同属团结政府阵营,本就拥有直接向州行政议员、州务大臣反映问题的管道,为何不优先透过内部机制沟通,而选择公开隔空喊话?
原本可以在会议桌上讨论与修正的问题,被搬到舆论场上放大,结果只会引发社会焦虑,让民众担心新村神庙、店屋教会等宗教场所未来是否受到影响。这样的操作,对解决临时发展准证(TDO)续期等实际问题究竟有多少帮助?
感谢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李健聪履行监督与反映民意的职责。我建议,他可以利用国会议员的身份,再结合黄思汉州行政议员的权力,国州共同联手解决非伊斯兰宗教课题,将会是他政治生涯里最大的功绩。
真正要解决宗教场所土地问题,需要的是体制改革,而不是舆论表演。身为国会议员,更应该善用自身平台,在联邦层面推动更完善的规划制度,争取全国统一的非伊斯兰宗教用地标准,以及更多长期资源与拨款支持。
马来西亚政坛从来不缺会说漂亮话的人,缺的是愿意在会议室里推动改革、完善制度的人。既然人民把选票交到我们手中,就应该以务实行动回应人民期待,用制度建设和实际成果证明自己的价值,而不是依靠情绪动员来累积政治资本。
本文观点,不代表《东方日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