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周一国会提呈首相限任修宪案,投票结果仅获146张赞成票,未能跨过2/3支持门槛,无法在国会下议院获得二读通过。这对一个宣称牢牢掌控国会超过2/3议席的执政党来说是非常令人震惊的事情。毕竟这项修宪就只差两票。

当天的投票结果显示,修宪案虽无反对票,但有44名议员出席却未投票,另有32名议员缺席。这是安华2022年11月上台以来提呈的第三份修宪案,也是首份未能过关的法案。现在,我们就等看首相安华敢不敢对那8个缺席的议员采取行动?

论西敏式议会制度,无论8名政府后座议员的缺席并非出于原则的反对,或者是对这次的修宪有不同的看法与立场,既然与本身代表的政党背道而驰,理应受到副首相兼团结政府党鞭法迪拉的纪律处分。

如果不进行纪律处分,将助长一些不负责任的议员破坏政府关键政策议程的行为。把话再说的白一点,既然知道有这么重要的修宪要提呈,为什么没有想方设法,确保全部议员到齐?既然是这么“好”的修宪,又为什么不与反对党讨论?

我知道很多民众都认为,无论是缺席或者不投票的议员都违背了选民的委托。然而,相比之下,我还是觉得大家不要被眼前的这个情况给混淆。的确,错失这个修宪确实对体制改革造成一点影响,那何不扩大要修宪的范围呢?

对于民政党而言,相对于限制首相任期,安华更应该积极推动的是体制改革,让国家9大要职向国会负责,而非集权在首相一人身上。虽然这些需要时间落实,但我希望来届大选前能区分总检察长及检察官的权限。

这9大要职分别是总检察长、全国警察总长、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反贪会首席专员、武装部队总参谋长、政府首席秘书、财政部秘书长、总稽查司和国家银行总裁。目前这些职位仍维持在首相建议下受委,免不了有政治任命之嫌。

因此,无论是我或民政党,我们的立场始终如一、坚定和不曾动摇过。我们认为,一个真正开明又透明的政府就应把现有的委任制度,改为有反对党议员参与的国会负责,以避免日后有争议。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44名反对党议员选择在这个关键时刻,在这关乎体制改革大前提下的时候选择不投票。如果我们认真回看和研究今次要修改的内容,确实很需要改进的细节。

我的看法很简单,如果要避免权力过度集中、防止政治腐败、推动新旧交替,保障民主和社会稳定。限制首相任期不如限制首相权限来的直接,何必意图“狸猫换太子”以另一种形式来模糊视线。

环顾世界很多国家,确实有限制总统任期,只是,在讨论这个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从更深一层的角度去窥探这个问题,现在首相任期是不是就能提升议会民主制?是否就能确保首相不集权?

答案是否定的!虽然民政党目前在国会没有代表,我们还是认为,既然要修宪、要限制首相的任期,为何不直接推出一个全面配套,把委任9大要职的权限从首相的手中移到国会呢?

本文观点,不代表《东方日报》立场。

刘华才

民政党全国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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