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统考(UEC)的争论,在马来西亚已持续数十年。
几乎每一届政府都会被问同一个问题:是否承认统考?
从纳吉时代张盛闻口中的“最后一哩路”,到安华时期陆兆福信誓旦旦的“这不是最后一哩路”,语言在变,政治在换,答案却始终避而不宣。
这一次,政府依然没有说出“承认统考”这四个字,却提出了一个看似简单、实则关键的制度安排——统考生只需报考并通过大马教育文凭(SPM)国语优等与历史及格两科,即可申请进入国立大学。
问题随之而来:“国语优等+历史及格,是否等同于承认统考?”
若以法律与政策语言作答,答案仍然是:不是。
但若只停在这个否定上,同样无法准确反映制度已经发生的实质变化。
要理解这一点,必须先厘清三个经常被混为一谈、但在法律上截然不同的概念:
第一,文凭的法律承认(recognition);
第二,进入制度的申请资格(eligibility);
第三,大学的录取裁量(admission)。
长期以来,统考问题被锁死在第一层——是否承认其教育体系为国家体系之一。
这一层牵涉语文地位、族群政治与宪政象征,政治成本极高,因此历届政府选择不动,并不令人意外。
而这一次,政府选择绕过第一层,直接处理第二层。
陆兆福所描述的政策方向,清楚显示政府重新界定了进入国立大学的“最低国家门槛”:所有申请者,不论教育背景为何,必须通过SPM国语优等与历史及格。
前者代表国语能力,后者代表对国家历史的基本理解。
政府在此刻关心的,不再是你“读什么体系”,而是你是否具备作为国立大学学生的最低国家要件。
从法律结构上看,这是一项入学资格的调整,而非文凭地位的改变。
统考文凭本身,并未被列入国家承认学历清单,也未被宣告与SPM或STPM等同。
政府做的,不是赋予统考法律地位,而是撤除了“因教育体系不同而一律不得申请”的制度性排除。
换句话说,“国语优等+历史及格”不是对统考的评价,而是国家设定的最低核心测试。
通过它,国家确认的不是你从哪里来,而是你是否达到国家所要求的基本门槛。
这一点,在制度效果上具有决定性意义。
过去,统考生被挡在门外,并非因为成绩不足,而是因为门槛根本不存在;并非能力问题,而是身份问题。
如今,门槛被重新画出,而且是以科目能力而非教育出身为标准。
门不再关上
当然,必须强调:具备申请资格,并不等同于保证录取。
国立大学仍然拥有完整的学术自主权,可根据专业要求、成绩、面试或其他条件筛选学生。
这既符合高等教育原则,也避免政策被解读为政治性“放行”。
从宪法角度看,这样的安排同样高度防守。
联邦宪法第152条确立马来文作为国语,但并未规定所有教育体系必须以单一媒介语存在。
国家选择在大学入学这一关键节点,通过国语与历史两项核心科目落实国家元素,属于最低必要干预,而非全面同化。
因此,说“政府已经承认统考”,在法律意义上并不成立;但若坚持“政府立场毫无改变”,同样与现实不符。
制度的实质效果已经发生变化——统考生不再被法律与政策一刀排除。
真正被承认的,不是某一张文凭,而是一个长期被忽视的事实:在多元社会里,以教育出身作为永久性排除条件,已不再合理。
最后一哩路,或许仍未走完;但可以确定的是——门,已经不再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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