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隆市发生了一起恐怖交通意外。

一名年轻的女生,在事发当天陪同家人出门用餐。不料过马路时惨遭客货车撞击,并被拖行逾10公尺后毙命。根据警方的调查显示,一辆客货车准备从三岔路口驶出时,撞上正在该路段过马路的女生。车祸导致受害者头部受重伤,较后被证实已当场毙命;客货车司机则没有受伤。

案发后,网络疯传数张案发现场的照片和视频,肇祸的客货车司机被指在案发时,因车速过快煞车不及,拖行华裔女死者逾10公尺,甚至手部也被撞断。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肇祸司机案发后继续直行到路口,并未立即停车查看情况,直到被路人拦下。目前,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 (1) 条(鲁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调查此案。

这样的案件,法医会如何处理呢?

这是一宗涉及行人的交通意外。涉及行人的交通意外,对法医来说,相对和其他类型的交通意外,这类的死亡案件会比较复杂。这宗案件发生在光天化日,车水马龙的道路上。相信有闭路电视录像或是行车记录仪摄录当时发生车祸的情景。这点,相信可以协助警方的调查工作。

涉及行人的交通意外,法医需要为死者进行X光扫描。扫描基本的目的是要知道死者两双腿骨折的类型。若其中一只腿有斜骨折,证明那只腿当时被撞击时是踩在地上的。若是横骨折,证明那只腿当时被撞击时是提起来的。走路的行人,通常是一只脚踩地,一只脚提起。如果两只脚都有斜骨折,证明当下死者是停著的,站著的。

另外,行人被交通工具撞击,腿部会有撕裂伤。我们称为保险杠损伤(bumper injury)。这很重要。我们需要测量死者撕裂伤从脚跟的距离。这样就能和撞击交通工具的保险杠离地面距离进行对比。若没有闭路电视录像或是行车记录仪,法医就是通过以上的方式尝试还原行人遭撞击的过程。

说回这宗案件,有一个恐怖的地方,就是遗体被拖行逾10公尺。法医想要知道的是,死者是否有被客货车辗过。从何知道呢?

被辗过的伤痕,这个题目其实也是我法医专科期末考的其中一题考试题目。所以,法医是需要通过死者身上的伤痕分析出死者是否生前有被辗过。头部碾压伤,会出现颅骨爆裂骨折、脑组织挤压、面部侧面会有轮胎印、耳前或耳后有撕裂伤(具体取决于碾压方向)。胸部碾压伤会有外侧多根肋骨骨折。腹部碾压伤会有肝、脾及其他器官破裂导致腹腔内出血。肢体碾压伤则会有剥皮伤(flaying injury)。意思是因为滚动的轮子导致皮肤强硬的从肌肉剥离。

如果真的有碾压伤,希望负责解剖的法医部同事和殡葬业者们可以好好的修复死者的遗体,让遗体完整的下葬。最后,希望肇事的客货车司机能够依法受到应有的惩罚,以维护法律的公正与社会的安全。

陈然致

目前任职双溪毛糯医院法医,解剖超过1000具遗体,坚信凡走过必留下痕迹,透过检验遗体,找出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让真相一步步被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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