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马中互相免签措施落实以来,中国游客大量涌入马来西亚,为国内旅游业、餐饮业带来了不小的生意与热度。这本是一件双赢之事,但最近街头巷尾、社媒平台却开始流传另一股声音:中国人来马抢生意了。

月前,一名自称是“签证中心负责人”的中国籍女博主更声称,虽然有中国装修团队藉著马中免签措施来马抢生意的行为确实“不是很合法”,但她却也敦促大马业者应对自己的低效率自我反省。

这名旅居大马多年的女博主在视频中提到,中国团队能在短短20天内,就完成本地装修业者需要花两个月才完成的工程,而且装修价格还只有本地的一半。“你们马来西亚的一些装修商声称中国装修团队来马抢滩,但为什么不问问自己,为什么中国人做到,你们却做不到?”

大马摄影业者也针对一些中国籍相关业者滥用旅游签证来马“抢饭碗”一事,敦促政府关注和严厉管控,否则对本地业者不公且影响深远。

大马与中国是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互相免签证政策,允许双方公民免签入境并停留最长30天。今年4月,马中两国同意将免签期限延长至90天,惟此免签实则仅限于旅游及探亲等非营利目的,严禁从事任何形式的工作或商业活动。

犹记得我在多年前曾采访外籍人士来马参与婚纱展,却被槟州移民局扣留的新闻。当时,有些业者声称他们是借由该婚纱展来大马考察,并准备在槟城开店投资300万令吉,也有业者早已在槟岛某广场开设婚纱店,但同样因无专业准证参与有关婚纱展而被扣,后来被迫结束在槟城的店面生意。

事实上,当时被扣留的大部分外籍人士持有工作准证(work permit),但并没有申请专业准证(professional permit)。前者一般是指低技能或半技能外国员工的工作许可,而后者则是针对在大马短期从事专业任务或提供专业服务的外籍人士,工作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由此可见,大马现有法令其实有蛮明确的阐明,也足以保障本地商家权益。根据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任何外籍人士若没有合法准证在马从事工作或经商,皆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并可鞭笞不超过6下。

然而,如果这些规定若仅停留在纸面上、未见有效执法,最终只会助长灰色经济地带的蔓延,损害本地商家与守法经营者的利益。

我们欢迎中国游客来马观光、休闲、投资,但前提是依法依规。免签证不等于免法律,不代表可以滥用制度去谋取不当利益。政府除了要加紧执法,强化移民局、劳工局等单位的联合稽查,也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外国游客、尤其是持免签入境者,明白并遵守本地法令。

最重要的是,我们也应检视自身的产业竞争力,正视业者所提的效率与质量问题。合法经营与提升本地服务水平,缺一不可。无论如何,国家法治不能妥协,也不能因开放友好而成为被滥用的借口。

梁洁莹

左手拿笔,右手拿麦的自由工作者。对新闻伦理、性别和劳资议题尤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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