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尤其传统媒体,不论是从理想或现实意义来讲,经常被尊为第四权,这乃因人们对之有监督其他权力的期许。换言之,媒体并非仅扮演“新闻报道者”的角色,而有通过揭露真相、广开言路,甚至引领思潮以协助社会朝向自由化、民主化的重大使命。

当然,现实往往并非那么简单,媒体若被政府、政党,或某些与政治势力“暗通款曲”,甚至“同捞同煲”的商家所控制的话,就很难期望其能肩负第四权的大任了。此类媒体若不与政治寡头沆瀣一气,甚至沦为替其打击敌人的政治武器的话,就谢天谢地了。可怕的是:如一社会的资讯自由度或思想水平不够高的话,媒体确有沦为掌权者之“洗脑工具”的可能。

社会个体必须仰赖媒体来接受讯息、建构印象和观点,如媒体的公信力够高的话,人们一般上不会怀疑媒体所提供的“菜色”而吞食下去。惟若媒体被政治黑手操控而仅提供片面、倾斜、充水,乃至虚假的讯息的话,实际上就如售卖假货或含毒之食品的黑店,对每天汲取其讯息的读者伤害非常大,严重者就是“被洗脑”。之所以,媒体实际上是种“良心事业”,不能基于任何借口来折衷、扭曲、典当读者接触真相的权利和机会。

职是之故,于一些媒体公信力欠佳的社会,第四权发挥不了作用,反倒经常要被民众监督和批评,以制止其与政治势力,尤其与当权者越走越近。民众过去也许十分欠缺管道和平台来监督媒体,但如今拜网络科技所提供的方便,此事也不是太难了。质言之,今天是不是已渐渐涌现“第五权”,即借助网络监督传统媒体的制度性权力,很值得探究。既然权力能令人腐化,公信力不彰的第四权被监督,恐怕也是协助其不至落于腐败的正面机制。

今天,似乎已可看到一些媒体相当紧张于被监督,不断释放,乃至渲染一些“网络暴民”或“红卫兵”的讯息。不能否认网络的确充斥一些恶意攻击媒体的行径,但理性且公正地批评媒体的意见著实也不少。中肯地与这些批评互动,只会增添媒体的公信力,因媒体不仅应可信,也必须“看起来”可信。

也许有些人会问:那第五权又由谁来监督呢?第六权?这也有可能——若社会需要的话。其实民主社会原本就是相互监督者,其他四权自然也可监督第五权。总之,自成一权者就有被监督的义务,毕竟没人可扮演上帝。

郑庭河

南京大学哲学宗教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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