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19日讯)韩国一名29岁女子与男友散步时突感腹痛,竟在商场厕所产下仅29周的早产男婴,且在婴儿仍有生命迹象的情况下,将婴儿丢入马桶,导致其在马桶内溺死。她后续遭一审法院重判10年徒刑,二审则改判8年徒刑。
韩媒《News1》报导,事发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3时22分,29岁女子跟男友出门时,突然感到阵痛,她随即搭乘德士前往公寓附近百货公司的厕所,在厕所产下一名29周的早产男婴。
报导指,该体重约1.5公斤的男婴出生时仍然有生命迹象,甚至能活动手臂,但她未立即向外求助,反而将男婴留在马桶内,并离开现场前往便利商店,购买湿纸巾、内衣、卫生纸等用品,再回到现场清理血迹。
她随后将男婴移动到无障碍厕所隔间,认为这样比较不会被发现,将其放进马桶并盖上马桶盖后离开,最终导致男婴在马桶内溺死。
调查指出,女子之所以会犯案,主要是担心若怀孕一事曝光,可能会遭男友提分手,甚至被家人断绝关系。
实际上,她在2017年、2023年曾经未婚生子,但都交给社福机构养育,她因此被亲姐姐警告,若是再怀孕,会将她过去的生产记录告知家人,并将她赶出家门。
此外,女子与现任男友于2023年3月开始交往,但她在同年10月曾与其他男性发生性关系,因此无法确定孩子的生父到底是谁,才决定隐瞒怀孕事实。
报导指,她怀孕前后未曾到医院接受检查,加上无固定工作,认为自己无力抚养孩子,最终酿成悲剧。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她在生产过后,仍若无其事地与男友一起看电影、喝酒,甚至在男友传讯息告知“商场厕所发现婴儿尸体”时,她还回应“好可怜”,试图掩饰自身犯行。
一审法官认为,她在未做好准备的状况下,出于逃避现实的心理,造成婴儿死亡,但是未必是故意致死,因此判处10年徒刑。
不过二审法院则指出,考量到女子认罪具有悔意,且犯罪为突发性,再加上初犯等因素,改判8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