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卖小哥驾摩哆为顾客送餐。(图取自新华社)

(北京17日讯)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周五对拼多多、美团、京东、饿了么、抖音、淘宝、天猫等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他们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共计35亿9700万元人民币(约20亿8266万令吉)罚款。

新华社报导,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北京京东参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饿了么,现淘宝闪购)、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抖音)、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等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该局责令7家电商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并处以罚款共计35亿9700万元人民币。

同时,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1968万7400元人民币(约1140万令吉)罚款。

经查,上述7家电商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审核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与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7家电商平台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负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但未全面履行有关岗位职责。

案件启动调查后,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时间责成电商平台立行立改,7家电商平台均已下架未经审核的有关“幽灵店铺”,停止与相关转单平台的餐饮转单合作。

官媒:平台不能只赚钱不“守门”

“幽灵外卖”是指电商平台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放任纵容伪造或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幽灵店铺”展开的餐饮外卖活动。

新华社周五发表的评论称,“幽灵外卖”之害,害在隐蔽、险在失控。调查显示,平台上的蛋糕外卖店铺通过转单宝等平台,将外卖订单低价转包赚取差价,实际蛋糕制作由其他经营者完成,消费者全程不知情。

评论指出,纵观“幽灵外卖”背后的利益链条,平台的不作为乃至默许难辞其咎。平台对“幽灵店铺”上传的假证坐视不管、来者不拒,导致“借证经营”、“伪证经营”甚至“无证经营”频发,纵容实际经营场所与注册地不符的“空壳店”长期存在。

评论称,这是自2015年修订食品安全法以来,面向平台开出的最大金额罚单,矛头直指平台放任“幽灵外卖”违法行为,释放出加强线上食品安全监管的鲜明信号: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线上不是法外之地,平台不能只赚钱不“守门”。

廖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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