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6日讯)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京华城容积奖励案、民众党政治献金案等4大案,周四下午一审宣判。台北前市长、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被判应执行17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6年。可上诉。民众党将于周四下午5时,召开记者会作出回应。
台湾中央社报导,北院宣判,柯文哲贪污罪判刑13年、褫夺公权6年,公益侵占政治献金部分各判刑两年、3年6月,挪用众望基金会款项支付竞办员工薪资背信案判刑两年,应执行17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6年。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26规定,如有“曾犯贪污罪,经有罪判决确定”、“受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决尚未确定”等情事,不得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
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柯文哲政治献金案,于2024年12月26日依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图利、公益侵占与背信等罪嫌起诉柯文哲、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前台北市长办公室主任李文宗等11人,具体求处柯文哲总计28年6月徒刑。
根据台北地检署起诉,全案分为四大区块,包括“京华城土地违法容积奖励案”、“政治献金公益侵占案”、“挪用众望基金会款项支付竞办员工薪资背信案”及“柯文哲政治献金专户申报不实案”。柯文哲仅涉及前三案。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导,京华城案的核心,围绕台北市松山区一个大型地产项目的“容积率”变更争议。该地皮原为工业区,由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于1987年购入,后变更为商业区。
何谓容积率?此比率直接决定发展商可兴建的总楼面面积,是开发利益的关键。检方指控,在柯文哲市长任内,京华城的容积率在短短数年间,由基准的560%“三级跳”,最终暴增至840%。
控方指出,柯文哲市府团队涉嫌为京华城“量身订做”奖励条件,违法将仅适用于“都市更新”项目的容积奖励,套用在此案之上,从而使威京集团额外获得高达121亿新台币(15亿1400万令吉)的钜额不法利益。
台北地检署就京华城案,对柯文哲提出四大控罪,并指其在侦查期间“犯后态度不佳”,多次辱骂及攻击司法人员,请求法院从重量刑。
与柯文哲同庭受审的,还包括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及国民党籍市议员应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