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4日讯)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简称台北地检署)认定,柬埔寨太子集团在台湾非法洗钱,金额高达107亿9076万5905.37新台币(约13亿4023万980令吉),周三依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洗钱防制法、刑法意图营利赌博等罪,起诉太子集团创办人兼董事长陈志等62人、13家公司、通缉3人。
台湾中央社报导,根据台北地检署调查,以陈志为首的太子集团在柬埔寨从事诈欺犯罪,并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庞大企业网络进行洗钱。为了将大量犯罪所得投入线上赌博事业,以赚取更多犯罪所得,并将诈骗等犯罪所得透过线上赌博网站入出金管道洗钱,陈志等人自2016年起在台湾境内成立多家公司,供太子集团经营非法赌博、洗钱犯罪之用。
台北地检署查出,陈志等人以实质掌控在18个国家和地区所设立的250家境外公司,持有453个金融户头,利用集团实质掌控的境外公司间,制作不实交易合约,透过外汇管道洗钱。
另外,为了让太子集团以虚拟资产形式存在的犯罪所得流入台湾,且可于多国随时以提领法定货币现金的方式制造金流断点,陈志等人利用自行开发的OJBK钱包连结地下汇兑水房,将犯罪所得清洗后汇入台湾,购买名车、精品等物,并支应太子集团在台湾境内所需支出。
台北地检署统计,太子集团在台洗钱金额总计高达107亿9076万5905.37新台币。
美国联邦检察官去年10月8日对陈志等人提起公诉,且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也将太子集团在台湾所设的9家公司,以及3名台湾人,列入制裁名单。
根据外电报导,若在美国被定罪,陈志因电信诈欺及洗钱共谋罪,最高将面临坐牢40年。此案涉及约12万7271枚比特币,这些资产已被华府查扣,依现价估算价值超过110亿美元(约434亿7200万令吉)。
要求判处陈志坐牢13年
台北地检署去年10月15日展开调查,在140天共执行8轮搜索行动,声请羁押9名被告获准,另有73名被告获得保释,同时扣押精品、名车、豪宅及金融户头等总价值逾55亿新台币(约6亿8200万令吉)。
台北地检署周三完成调查,依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洗钱防制法、商业会计法、刑法赌博、伪造文书等罪,起诉陈志等62名被告及13家公司,缓起诉24人、不起诉一人、通缉3人。
台北地检署认为,陈志为太子集团从事跨国犯罪组织的发起、主持、操纵、指挥者,为太子集团内最高层级,犯罪情节及所生危害均极重大,求处法定刑最高刑度13年。
柬埔寨已于去年12月间撤销陈志的柬埔寨国籍,并于1月间将陈志引渡到中国。台北地检署表示,虽然陈志并未到案,但犯行明确,仍依法起诉。
另外,台北地检署周一嘱托行政执行署台北分署,办理变价查扣的拍卖33辆名车,目前已成功拍出24辆,单日拍定总金额高达4亿3662万新台币(约5414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