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9日讯)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在2019年动用其海外关系网络,透过“重光团队”积极游说多国对中国及香港官员实施制裁。同时,他亦被指借由旗下《苹果日报》的新闻与评论内容,鼓动市民参与街头行动及对抗政府,相关行为被认定触犯《香港国安法》。
案件历经长达156天的审理,法院裁定黎智英及三间《苹果日报》相关公司,合共三项罪名成立,包括“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串谋煽动”。
此前,《苹果日报》6名管理层,以及“重光团队”成员李宇轩、陈梓华,亦已就相关指控认罪。
连同黎智英在内,共9名被告于今日(9日)上午在西九龙法院(暂代高等法院)接受判刑。清晨时分,载有多名被告的囚车已抵达法院外,现场戒备森严。
法庭最终判处黎智英监禁20年,他现年78岁,这等于98岁才能出狱。而三间涉案的《苹果日报》相关公司,则被合共罚款300万4500港元(约151万令吉)。
至于其馀被告,陈梓华被判监6年3个月、李宇轩被判监7年3个月、张剑虹被判监6年9个月、陈沛敏被判监7年;罗伟光、林文宗及冯伟光各被判监10年;杨清奇则被判监7年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