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2日讯)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被判违反国安法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终身监禁,周一进入求情程序,法官预留4天时间处理;同案的8名被告也一并求情。大批市民自上周五起已在法院外通宵排队,希望进入法庭旁听。
综合中央社、星岛头条等媒体报导,这起高等法院的案件周一继续借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求情聆讯,警方在法院外部署了一定警力戒备,现场设有路障,又有装甲车及警车。
黎智英案一直备受社会关注,自周一凌晨起已有市民在法院外连日通宵排队,希望进入法庭旁听。
近180人通宵排队旁听
据报道,香港司法机构周一早上已预先准备491张公众席号码牌,以及116张记者席号码牌。早上9时15分开始派发后,15分钟内公众席已派发近180张号码牌,记者席则已派发近50张号码牌。
黎智英等被告早上由囚车押送到法院大楼,根据商业电台的报导,他们出庭时向旁听席上的亲友挥手;黎智英身穿米色外套、戴黑色粗框眼镜,神情平静。
连同黎智英,这起国安案件共有9名被告,其中黎智英及《苹果日报》3家公司各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一项“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前者属于《港区国安法》罪行,后者是一般刑事罪行。
黎智英又因为卷入“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的案件,被加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去年12月15日,法官裁定黎智英各项罪名成立,并决定待黎智英提交求情信后,再作判刑。其馀8名被告包括6名前《苹果日报》高层,即张剑虹、陈沛敏、罗伟光、林文宗、冯伟光及前社论主笔杨清奇,以及李宇轩和报称任职律师助理的陈梓华。
张剑虹等人早于2022年向法庭承认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至今已还押逾4年,部分人在黎智英的审讯中以从犯证人身份出庭作供。
在庭上,控方和代表黎智英的律师谈及黎智英的健康问题。
控方在庭上表示,早上收到惩教署的医疗报告,指黎智英身体健康状况正常,又指黎智英曾多次报称身体不适,包括脚趾受感染,但他拒绝接受检查,之后再没有提出相关投诉。
律政司又引述报告指,较近期的健康问题出现在去年9月,黎智英当时指听力出现问题,但医疗团队检查后未发现他的听力退化。
律师:黎智英体重下降 已不能称为“肥佬黎”
控方表示,黎智英也曾指自己体重暴跌,但医疗团队本月为他量重,他有79.2公斤,与2020年被还押时的80公斤体重相差不大,指该体重属亚洲成年男性的肥胖状态。
黎智英的大律师彭耀鸿表示,相关医疗报告有可能“写错”,指黎智英去年的体重曾达到86公斤,同年4月跌至75公斤;又指黎智英曾被称为“肥佬黎”,但现时已不能这样称呼他。
彭耀鸿又引述医疗报告指出,黎智英有多项疾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眼疾及心脏病等,认为他年龄已达平均寿命,在囚的每一日都令他走向生命尽头。
他又说,黎智英被单独囚禁,无论是否个人要求都是一种惩罚,要承受额外负担,狱中生活比其他人更艰难。
法官杜丽冰质疑不能单凭肉眼判断黎智英体重下降,举例明星在镜头下会较肥,因此明星上镜会减肥。法官又指单独囚禁是黎英智的选择,有如夫妻住酒店,但选择两间房。
张剑虹求情 称曾游说其他高层放弃犯罪
前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一方求情,他在《苹果日报》没有执行权力,角色被动,量刑起点应该是3至10年。又引用民主派初选案区诺轩判刑,指张剑虹曾游说《苹果日报》其他高层放弃犯罪,应该获得55%减刑,建议判处监禁5年以下。
不过法官质疑张剑虹游说不成功。代表律师强调,即使不成功,但张剑虹仍有尝试这样做,又重申他作为从犯证人,揭发黎智英的犯罪行为,亦理应可获减刑。
陈梓华与李宇轩求情要求减刑一半
2019年香港爆发“反送中”运动后,黎智英、陈梓华和李宇轩在同年8月成立“重光团队”,目的是寻求外国支持“反送中”运动,并向北京中央政府及港府施加压力,黎智英被认为是这一团队的金主。
运动爆发时,李宇轩也是民间组织“香港故事”成员,这个组织被视为主张“港独”;运动结束后,李宇轩与另外11名“反送中”支持者曾试图搭船逃往台湾,但中途被广东海警人员截获,其后在深圳被判刑,李宇轩等8人被判入狱7个月,刑满回港后再被起诉。2021年,李宇轩和陈梓华先后在高等法院承认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陈梓华和李宇轩求情时,以“与警方全面合作”为由,要求减刑。代表陈梓华的资深大律师表示,陈梓华与警方全面合作,并指证黎智英,指黎智英是案件主脑,陈梓华只是听从黎智英指示,参与程度低,因此提出减刑一半,刑期应该少于10年。
代表李宇轩的资深大律师也提出,考虑到被告认罪并配合警方调查,以及提供重要证据,建议减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