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3日讯)“小学生家中自杀留遗书”一事近日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社会关注。事件发生于2024年,当时12岁小学女生许诺(化名)在家中服药自杀,遗书中提到因“不会英语单词”。一审法院曾驳回许诺母亲对学校的索赔及取消和解协调等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许诺母亲再次起诉学校及老师,要求为女儿讨回“说法”,二审案件即将开庭。
许诺的母亲马女士(化名)表示,女儿原本性格活泼开朗,事发前完全没有任何异常征兆。家中墙上甚至还挂著她的“优秀少先队员”奖状。
事发当天,女儿因肠胃炎在家请假,而马女士则在外地住院治疗,由外婆在家照看。晚餐时,孩子吃了一大碗饭后便上二楼写作业。
不久,外婆听到楼上异响,急忙上楼查看,却发现孩子面色已呈青紫。原来,孩子吞下100颗外婆的心脏病药,药效迅速发作,甚至连抢救机会都没。事后,房间内发现空药瓶及一封“遗书”。
那张留在房间里的纸条,字迹虽稚嫩却沉痛。信中写道,她感到极度疲惫,“不想再醒来”,并向母亲道歉,形容自己被日复一日的课业压得喘不过气,尤其是始终学不会的英语单词。纸条中还提到,只因一次作业未完成就被要求去办公室,让她难以承受;回到学校后又遭到同学嘲笑身材,使她情绪崩溃。最后,她写下自己已经撑不下去,请求不要救她。
尽管无法确定究竟是哪一件事成了压倒孩子的最后一根稻草,但在马女士看来,女儿当时显然已经承受到了极限。她始终认为,学校与相关老师在事件中难辞其咎,因此即便一审结果不利,仍选择继续提起二审诉讼,希望能替孩子讨回一个交代。
英语老师赵言(化名)则表示,事件发生后,她再也无法平静面对曾教过的学生,最终选择离开所在的小学。她内心充满懊悔与委屈,对于如何证明自身清白感到无所适从。
赵老师表示,她从未单独叫许诺去过办公室,每次都是与其他同学一同前往,主要是辅导作业或了解学习情况。当时,许诺也很愿意与她交流,甚至表示想认真学英语。因此,面对许诺母亲的指控,赵老师感到非常委屈与冤枉。
马女士认为,女儿长期受到侮辱和体罚,承受不住压力才选择自杀,而学校未履行应有的管理与保护责任。
此前,她曾与校方签署《调解协议书》,该协议在公安和调解员见证下签署,校方基于“人道主义”向家属支付2万元人民币慰问金,家属当时同意不再追究。然而,马女士表示,当时因极度悲痛而判断能力受限,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并撤销原调解协议。
2025年10月30日,当地县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她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孩子自杀的时间与地点,与学校和老师的教学管理行为并无直接关联,学校对孩子在家服药自杀的行为及其后果亦难以预见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