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日讯)歌手李荣浩近期接连陷入版权争议,继与单依纯的纠纷后,又被网民翻出歌曲《小眼睛》抄袭平井坚。他对此回应称,是早期版权公司误将练习曲发出,并表示会承担相关责任。然而,有网民发现该曲的版权管理实际由李荣浩个人公司负责,认为其说法前后不一致,质疑他在说谎。
有网民指出,从《小眼睛》的版权登记资料来看,其版权管理单位为李荣浩个人公司“酷亚音乐股份有限公司”,而商业授权的联络窗口也直接标示为李荣浩本人。
这一情况与他先前提到的“误将练习曲发布,导致版权归属失控”的说法出现落差,引发外界质疑。
网民进一步指出,李荣浩曾表示,当初签约的版权公司艾回唱片因结束营运,导致相关版权问题未能处理。
然而经查证后发现,艾回在台湾的分公司仅于2013年裁撤华语部门,公司本身仍持续运作至2026年;而中国分公司则在2011年结束营业后,于2018年重组并专注于版权业务。
这样的时间脉络,与李荣浩所称“2016年仍在联系版权公司”的说法出现明显落差,引发外界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