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日讯)59岁刘嘉玲近期忙于与黄子华主演舞台剧《香港式离婚》,虽入行数十年依然风采迷人。近日,有网民曝光一张31年前的旧照,画面中刘嘉玲现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现1993年的一场肖像权官司。
据网民在中国法院博物馆参观后分享,网上出现了1993年2月刘嘉玲出庭的照片。当时28岁的她身穿深色格纹上衣,长发披肩,坐在原告席中,眉宇间透露坚定。照片下方记录道:“1993年2月9日,原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嘉玲诉雅丽丝实业公司、上海市第一百货公司和上海华联商厦侵犯肖像权案”。
这起案件可追溯至1992年,当时刘嘉玲发现上海南京东路的第一百货及华联商厦店外广告,以及“雅丽丝”化妆品的包装和说明书上,均未经同意擅用她的肖像。她以原告身份提告,要求对方赔偿100万元人民币(约61万令吉)作为精神损失费。这起案件是中国首宗由香港艺人提起的肖像权纠纷,并且首次将大型销售商列为共同被告,具有重要意义。
案件最终以和解收场,刘嘉玲撤回对第一百货与华联商厦的起诉,并获得10万元人民币(约6万令吉)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