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日讯)古晋推事庭周一判处一名男子罚款3000令吉,原因是他承认于今年6月在一家食肆内吸烟,违反了公共卫生法规。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三个月监禁取代。
根据砂拉越卫生局的文告,被告是根据《2024年公共卫生(管制吸烟产品)法令》第16(2)条文,并与同法令第16(3)条文同读被控。该条文规定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罚款5000令吉。
文告指出,被告此前已根据该法令第47条文接获罚单,并获准在两个月内到任何卫生局缴付罚款。然而,他未能在两个月的期限内出面处理,导致此案被提呈至法庭采取进一步行动。
砂卫生局透露,被告是在古晋省卫生局进行“禁烟行动”(Ops Rokok)时,被执法人员当场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