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30日讯)文丁大红花花园超过30名商家接获芙蓉市政厅发出违例建筑加建及改建通知,业主需要承担超过1万令吉费用。
商家近期纷纷接获芙蓉市政厅发出信函,指商家进行了建筑物扩建/改建工程,此举已违反《1974年道路、排水沟及建筑物法令》(第133条文)第70条。
有鉴于此,根据《1974年道路、排水沟及建筑物法令》第72 (1) 条文,业主须在收到通知起的30天内,I) 尽快向芙蓉市政厅提交扩建改建图纸;或 II) 若未能按第3(I)条指示提交准证,必须无条件拆除该建筑结构。
信函上也写道,若未能遵守通告在规定期限内的要求,市政厅将采取进一步行动拆除该建筑物,且所有相关费用将根据《1974年道路、排水沟及建筑物法令》第72 (5) 条文向阁下追讨,或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依法提控至法庭。
汝来州议员阿鲁古玛接获投诉后,今早与30商家见面后发文告表示,接获通知的商家,部分被指未经批准的加建结构,早在20、30甚至40年前已经存在,甚至有业主接手店屋时,有关结构已经存在。
他说,地方政府执法固然重要,但对于已经存在数十年的旧建筑,若一律要求业主按照现有条例重新申请建筑图测,部分小商家恐怕难以负担相关费用。
“理解地方政府需要确保建筑物符合规定,但问题是,过去的建筑条件与现今不同,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这些已经存在几十年的加建部分?”
阿鲁古玛透露,在他担任地方政府发展事务行政议员期间,有关问题已于今年1月21日提呈森州行政议会讨论,当时州政府已同意,对于已经存在多年的建筑加建部分,不强制业主委任建筑师取得建筑图测批准,以免涉及高达数万令吉的费用。
他说,当时所探讨的替代方式,包括将有关加建面积纳入门牌税计算,让业主承担合理的财务责任,同时避免面对高昂的建筑图测费用。
“这是比较合理的做法,因为相关财务负担较低,而且只需每年承担一次,不会像重新申请建筑图测般带来沉重的经济压力。”
不过,他也强调,有关豁免并非“放宽所有违规建筑”,而是仅适用于已经拥有完工及合规证书(CCC)或完工证书(CF)的住宅及商业建筑,而且加建或改建部分必须位于业主本身的地段范围内。
“如果有关结构建在政府土地上,或者涉及邻居投诉,就不能享有这项豁免。”
阿鲁古玛指出,目前已有大红花花园业主面对超过1万令吉的相关费用,对小商家而言,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是一项不小的负担。
因此,他促请新任州政府继续落实今年1月21日行政议会所议定的处理方式,不要对数十年前已经存在的建筑加建“一刀切”。
“我们要执法,但同时也必须给人民和商家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他也指出,自今年1月作出相关决定后,过去6个月并没有出现类似的大规模发通知情况;即使有个别案件,也只有一两间商店,并通过协调方式获得解决。
“如今却不是针对几间商店,而是整个地区的商店。我担心,如果这种做法持续下去,未来可能扩大至其他地区,甚至全森州。”
因此,他促请所有地方政府遵循州行政议会的决定,避免增加商家的负担。
与此同时,阿鲁古玛强调,旧建筑获得处理机制,并不意味著地方政府可以放任新的违建工程。
“对于新的建筑加建或改建,地方政府应该在工程进行时立即采取行动,而不是任由工程完成,甚至10年后才发通知,要求业主重新申请图测及办理各种手续。”
他认为,只有及时处理新的违规工程,才能避免类似问题一再发生,同时也能在执法与保障人民权益之间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