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位于雪州敦霹雳花园商业中心的一家餐馆,因店铺招牌不符合国家语文出版局规定,导致其营业执照申请至今未能获加影市议会批准。
加影市议员陈威涌今日接受《东方日报》采访时表示,按照规定,所有店铺的招牌设计都必须先通过语文局的审核,在拿到当局的核准文件后,才可以向加影市议会申请营业和招牌执照。
他指出,该餐馆在今年申请营业执照时,并未附上语文局的核准文件,因此两次遭到拒绝。
“这等同于餐馆业者漏了一个步骤,还没拿到语文局的核准文件,就来市议会申请执照,所以并未通过。”
他澄清,市议会并没有“停用”其招牌,更没有要求其盖上红布或者拆下来,他也不清楚盖红布的原因为何。
“该餐馆在还没获得合法执照前就把招牌挂上并且开始营业,实际上是非法的。”
“目前,该餐馆需要重新将招牌设计提交给语文局进行审核,再来市议会申请执照。”
陈威涌是在今早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如是表示。
被问及是否会采取行动,他坦言,若该餐馆仍继续营业,将被视为无执照营业,因而会面对罚款。
招牌设计未采用符合规定的马来文
陈威涌指出,语文局所要求的招牌条件适用于全国的店铺,而不仅限于加影市议会。
他说,该招牌因未采用符合规定的马来文,无法通过语文局的审核,并非如网传所指,因招牌上印有叉烧图片而遭执法。
根据《2007年(加影市议会)广告条例》,所有广告招牌必须使用马来语,可与其他语言并列使用,但马来语字体须比其他语言大至少30%。
此外,马来语须置于较显眼或优先的位置,且用词、拼写及语法必须正确。商业招牌右下角也必须标示加影市议会的批准编号(nombor kelulusan)或商业执照档案编号。
他强调,申请店铺招牌执照时,业者须提交语文局的语言核准文件,这是申请市议会批准所需的必要文件之一。
他说,该餐馆业者需尽快提交新的招牌设计至语文局审核,否则或将收到加影市议会的罚单。
据早前报导,这家餐馆于今年2月13日开业,一度迎来大批民众支持,称其价格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