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为避免去年加影区爆竹档口爆炸事故重演,加影市议会基于安全考量,规定所有爆竹业者必须在档口内准备至少一个灭火器,并禁止业者在档口周遭燃放烟花爆竹。
加影市议员陈狄源日前在贴文中指出,市议会日前在双溪龙(Sungai Long)展开突击检查行动,主因是接获多名民众投诉,指有业者在凌晨收档时于档口前大放鞭炮。
他说,行动中发现,仅有一名业者符合规定,有在档口内准备灭火器,其馀业者则以“灭火器放在家中或车上”,或“不清楚有相关规定”为由,未能达标。
他随后再发帖说明,为了避免2025年2月11日爆竹档爆炸事件再次发生,市议会已于同年2月24日的常月会议上,基于安全考量,决定所有爆竹档口必须准备至少一个灭火器作为防范,包括去年的斋戒月市集爆竹档口,皆需遵守相关规定。
陈狄源强调,相关检查行动并未开出任何罚单,而是以发出警告信为主,目的是提升业者的安全意识。
“这并非全国统一规定,而是因为去年爆炸事故发生在加影市议会管辖范围内,因此我们迅速检讨并加强执照条件,包括规定档口至少配备一个灭火器,以及必须先取得警方准证,方可向市议会申请营业执照。”
他补充,这项规定自去年斋戒月市集已开始执行,对象涵盖所有族裔业者,强调这是基于安全考量而非刁难。
陈狄源是在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今年农历新年期间的爆竹档口,同样必须遵守上述规定。
“市议会规定业者须在档口内准备至少一个9公斤的ABC干粉灭火器,以便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第一时间控制火势,防止情况恶化。”
他透露,市议会日前联同执照组官员到双溪龙一带展开检查,共检查4个爆竹档口,但仅有一名业者完全符合执照条件,包括备有灭火器、展示警方准证及市议会发出的营业执照。
“其馀业者因未准备灭火器,或未在档口展示相关准证,执照组已向他们发出口头警告或警告信。”
深夜放炮虽无明文禁令,惟档口前燃放属违规
针对部分业者深夜放鞭炮干扰居民作息,陈狄源直言,若在新年期间放炮民众多会包容,但在新年前深夜燃放,已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业者或许是出于庆祝心态,但仍需考虑到其他人隔天还要正常上下班;不过,根据规定,业者是禁止在摊位周遭放炮。若业者无视大众安全、多次再犯或拒绝准备灭火器,最高可面临1000令吉罚款,甚至被没收执照。”
透过中介申请致理解落差致违规,亲自办理业者较易合规
此外,针对此次行动仅有一人达标,陈狄源猜测,未合规业者相信多是透过中介申请执照,导致相关条规在沟通上出现落差,未能遵守;反观亲自申请者则对条例了如指掌,能完全符合规定。
他指出,凡有意申请爆竹营业执照的业者,必须先确保爆竹进口文件、营业地点等符合规定,并在取得警方核发的准证后,才能向市议会提出营业执照申请。
他说,目前相关检查行动仍以教育与提醒为主,但未来将不定时展开巡查,以确保业者遵守安全规定,保障公众安全,并呼吁业者时刻确保灭火器处于有效状态,一旦不幸发生火源,能第一时间阻止火势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