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8日讯)公共服务局指出,联邦直辖区日与大宝森节于2月1日(周日)重叠,在吉隆坡、布城及纳闽联邦直辖区服务的公务员,只能在2月2日(周一),获得一天补假。
该局指出,虽然私人界的雇员在该获得2天补假,但公务员只有1天补假。
该局今日发声明表示,有关安排符合《1951年假期法令》(第369号法令)第3条文的规定,即若任何公共假期恰逢每周例假,则翌日须列为公共假期。
“尽管联邦直辖区日与大宝森节同日举行,但吉隆坡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的公务员,只能享有公共假期延至隔天,即2月2日(周一)。至于在纳闽联邦直辖区服务的公务员,因联邦直辖区日落在2月1日(周日),其公共假期也延至2月2日(周一)。”
公共服务局补充,半岛人力局于去年12月31日发布的新闻稿中,所提及因今年2月1日大宝森节与联邦直辖区日重叠可获2天补假的宣布,所指的是的私人界的雇员,人力局的宣布并不适用于公务员。
该声明中指出,联邦直辖区日属于强制性公共假期,私人领域雇主必须给予在吉隆坡、布城及纳闽联邦直辖区工作的雇员休假,且不得替代。
这符合《1955年劳工法令》(第265号法令)第60D(1)(a)(iii)条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