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毛糯14日讯)一名女子对士拉央市议会派执法人员到其住家外,强拆围墙等新装修的建筑结构深感不满,并抗议市议会官员无视其出示的庭令。

据悉,士拉央市议会因女子违规扩建房屋,加上已给予足够的时间提出申请不受理,因此在过去的周四,拉大队拆除她位于武吉拉曼布特拉(Bukit Rahman Putra )住家的部分建筑结构。

该女子在TikTok表达不满, 尽管她已获得法庭发出展缓执行的庭令,但士拉央市议会仍一意孤行,执行拆除行动。

“早上9时,士拉央市议会就来到我住家门外,他们不愿合作,仍强行拆除我住家的围墙,尽管律师已获得庭令,但他们依然固执己见。”

“由于我被邻居投诉,因此我的求情未被接受。”

据了解,拆除的工作涉及到其住家阳台以及扩建的围墙部分。

该视频发布后,引起不少网民热议,包括对女子装修房屋后被拆除,也怀疑她是否有符合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流程。

有些网民认为,或许围墙的扩建过高且不符合市议会规范,才会导致市议会采取执法行动。

另外, 透过另一段视频,该女子分享了她从收到通知信到拆除行动的时间线。

她表示,士拉央市议会的通知信是在9月4日发出。

“然后在9月5日,我向大马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提交上诉,并通知他们我将与士拉央市议会联系。”

“之后,我就没再收到任何进展通知,由于通知信的截止日期是周四,因此我便将案件转交给律师提出诉讼。”

“结果,近100士拉央市议会官员在周四来到现场进行拆除。虽然我已出示律师在地庭申请到的庭令,但官员仍坚持拆除行动。”

她表示,随后,她到双溪毛糯警区总部作出投报。

“其实,事发时,我有向市议会官员询问,他声称拆除行动是根据上级的指示进行。”

“我要求士拉央市议会作出解释,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毕竟他们未遵循庭令。”

与此同时,士拉央市议会表示,拆除行动是因为女子未获批准就扩建建筑结构。

“拆除行动是根据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法令》第72条文进行的。”

最后,士拉央市议会也要求公众不要对这起事故,做任何假设性或猜测的言论。

此外,士拉央市议员余深恩接受《东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解释,实际该案件已持续了超过1年时间。

他表示,女子不仅没有得到市议会的批准,尽管他们已经给她充足的时间提交文件,她还给邻居造成困扰,因此市议会不得不进行拆除。

他解释,违规扩建的建筑结构,包括围墙已占用了邻居的位置。与此同时,其邻居也特意聘请了专业建筑师勘察现场,证实女子占用了1至2寸的位置。

“由于邻居家屋顶较矮,每当装修工人要油漆屋顶时,他们就得跨过去邻居家的屋顶进行,不仅造成安全困扰,而且还未经过允许。”

最后,他呼吁大众,但凡想要装修屋子,必须获得市议会批准, 且建议最好找寻专业的建筑师,这样才可避免违规扩建。

同时,装修屋子也要与左邻右舍交代,这样社区才能和谐共处。

黄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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