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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31日讯)一位长期照顾年迈董事长的看护,竟在对方癌末期间获得高达台币4658万元(约643万令吉)的赠与,让老董的妻小气得直跳脚,指控看护诈财并提告,经过一番缠讼,法院最终认定赠与有效,这笔钜款仍回到看护手中。

根据联合新闻网的报导,律师苏家宏近日在面子书分享这起案件,直言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凸显“生前财产分配”若未事先规划清楚,很可能演变成遗产风暴。

他指出,台湾法律并没有强制父母必须将财产留给子女,只要长辈神智清楚、意愿明确,即便将财产留给外人,法院也难以介入阻止。

苏家宏提醒,许多长辈晚年最需要的是陪伴与温暖,若子女平时缺席,反而是看护不离不弃,那么“情感转移”其实是很常见的事,他也直言:“真正的继承保障,不完全是法律给的,而是源自于子女平日的孝心与行动!”

至于不少人关心的“能不能剥夺不孝子女的继承权”,苏家宏也给出具体做法:

一、若父母不希望子女继承,可在生前将财产花费或赠与他人,如此名下财产归零,子女自然无法主张“特留分”。

二、当子女有严重不孝行为,例如虐待、遗弃、长期不探望或公开侮辱父母,父母可透过遗嘱剥夺其继承权。

苏家宏指出,本案中虽有“赠与约定书”,证明老董有意将财产交付给看护,但由于他未留下正式遗嘱,才导致事后争议不断。苏家宏也呼吁,若对财产分配早已有明确想法,应主动立遗嘱、签署赠与契约,并指定专业律师担任遗嘱执行人,才能保障自己与所爱之人免于后患。

刘修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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