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3日讯)台湾台中市一名人夫从事大夜班工作,去年间经女儿告知,妻子与另名男子常聊天到深夜,人夫发现妻子与对方不只有“爱你”等对话外,也有一同出游、共赴汽车旅馆等行为,人夫与妻子去年底离婚,并向妻子、小王求偿新台币80万元(约10.9万令吉),然而,法官认定小王交往时不知人妻已婚身分,另外人夫离婚时已同意抛弃损害赔偿求偿权,判二人免赔。
根据联合新闻网的报导,台中市一名人夫在12年前结婚,与妻子育有一名未成年女儿,去年7月间,人夫经女儿告知,妻子常与一名陌生男子聊天到深夜、互传讯息,人夫事后发现,妻子确与一名绰号“嘉嘉”的网友有“爱你”、“我超爱你在我上面看著我的样子”等亲密讯息。
人夫质问妻子后,妻子坦言外遇,承诺不再与男子交往,不过人夫后来发现,妻子仍与小王出游,甚至同赴汽车旅馆,且依妻子与小王在网路平台的对话,显然已知妻子是已婚、育有小孩的情形,对妻子、小王求偿新台币80万元,人夫也在去年11月间,与妻子协议离婚。
台中地院审理时,小王辩称,与人妻交往时,人妻都营造单身、已离婚的状况,没有侵害人夫权益;妻子则辩称,与丈夫已在去年11月协议离婚,丈夫同意抛弃因离婚及离婚原因所生之财产上、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丈夫无权求偿。
法官勘验相关对话纪录后认定,小王与人妻交往期间,人妻有提到“我离过婚就这样,细节不想多说”、“你不要在这上面做任何的追问或揣测”等语,小王不知当时人妻仍未离婚,说词可采,未故意或过失侵害人夫的配偶权。
另外,人夫已与妻子在去年底协议离婚,离婚条件即是放弃因离婚或离婚原因所生的财产、非财产的损害请求权,因此驳回人夫声请,判人妻、小王免赔,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