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20日讯)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法院近日审理一起家庭纠纷,一名男子抛家弃子16年后突然现身,为了讨要赡养费,竟然将3名儿子提告上庭。
据了解,这名孙姓男子1995年认为自己还年轻,想外出闯一闯,于是就留下妻子和3名年幼的儿子在家,自此音讯全无,也未曾寄回任何生活费。妻子独自抚养孩子,靠著务农支撑家庭开销,将3个儿子抚养长大。
直到2011年,孙男突然回家,年老体衰的他竟然将3名儿子告上法院,要求提供每月赡养费。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儿子们需在2012年1月10日前安排父亲的住处,并分别每月提供20公斤大米和250元(人民币,下同;约152令吉)生活费,作为条件,孙男须返回原籍居住,且行为要保持检点。
调解生效后,长子每月主动给予500元(约305令吉),比协议金额更多;次子除了给生活费,还提供土地供父亲耕种维生。然而,小儿子始终未履行赡养义务。
然而,孙男未遵守协议,2015年另建房屋,并与一名董姓女子同居。
2023年,已75岁的孙男再次提告,要求3名儿子提高每月赡养费至500元,并追讨小儿子过去未支付的款项。
庭审时,小儿子当庭哽咽,表示自己国中毕业后就务农养家,至今仍要照顾母亲,而父亲却没有生活检点,与他人同居,让人难以接受,“这种父亲让人爱不起来!”
法院最终认定,孙男多年来未履行父亲与丈夫的责任与义务,晚年了又无法约束自身行为,其行为是导致家庭矛盾的主因,考量到第一次调解协议足已保障其基本生活,一审驳回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