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2日讯)台湾台中一名詹姓女子请了刘姓好友当保母,没想到却发现闺蜜变小三,怒得告上法庭。
台媒报导,詹女跟丈夫在2014年结婚,在去年2月离婚,育有两名孩子。她期间请了好友刘女当保姆,怎料却发现对方跟丈夫有染,刘女跟自己丈夫还因此离婚。
判决书显示,刘女于2019年起跟詹女的丈夫交往,并发生数次性行为,也曾到他的工作场所探班、多次出入住所,二人牵手依偎等,亲密行为,显已逾越一般社会观念之男女正常交往分际,侵害詹女配偶权,她提告求偿100万元新台币(约13.5万令吉)。
当詹女在街上看到刘女跟丈夫牵手,质问什么时候交往的,是她离婚前还是之后,刘女答,2019年开始,其馀细节忘了,只记得詹女的丈夫要她离婚,“就是他叫我离婚的啊”。
詹女问,“有睡没有,有做没有?你现在在说什么,你把我当成什么了?”、“你抢我的丈夫,你带我的孩子的,你有没有道德啦?”这时刘女道歉,“我知道错了,抢你的丈夫”。
刘女出庭辩称,她承认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但没有发生性行为。
但法官认为,依据对话纪录,詹女质问刘女是否有发生性关系,刘女没否认还道歉,而2人也交往4年,性行为一说可信为真,但索赔100万新台币太高,判刘女赔偿40万元新台币(约5.4万令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