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2日讯)台湾一名男子与高中好友的妻子发生婚外情,短短6天内就去了旅馆3次,接著2人各自与配偶离婚,不到半年便登记结婚另组家庭。前妻无法接受,愤而对小三提告求偿100万元新台币(约13.4万令吉)。
台媒报导,陈姓男子及妻子常和朋友一家人相约出去玩,没想到他竟和好友李姓妻子发展出婚外情,2023年1月间短短6天就共赴旅馆、摩铁3次,甚至在车上独处超过2小时,还在百货公司、广场等公共场所紧贴、牵手。
更夸张的是,陈男与李女各自离婚后,不到半年居然登记结婚另组家庭,让陈男前妻无法接受,愤而决定对李女提告求偿100万元。
李女辩称,丈夫前一段婚姻关系破裂,是因为前妻在2022年间出轨2次所导致,况且证据照片、影片中的女子根本不是她,有可能是认错人了。退一步而言,纵使认定是她,当时2人也只是正常交际,并无法证明有侵害配偶权的事实。
不过她的前夫指认照片,2名当事人一个是他7年的同居对象,另一个是从高中至今的好友,不可能不认得。
此外,那些照片、影片大多都是他委托朋友去拍的,因为当时他有一个钥匙追踪器,只要当时李女定位在可疑的地方,就会请朋友去录影或拍照确认,该名朋友也认识双方。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证人是李女的前夫,2人维持夫妻关系相处大约7、8年,并非素不相识或仅有几面之缘的人,前夫能认出照片中的女子就是她,并未违反常情,因此这部分没有采信她的说词。
法官接著指出,李女和陈男见面后共赴旅馆、摩铁,还在公开场合勾手、牵手,行为举止显然已经逾越普通朋友之间一般社交行为的正常范围,确实足以达到破坏婚姻共同生活的圆满安全及幸福程度,考量到双方的身分、地位、经济收入等因素,最终判李女应赔偿陈男的前妻20万元(约2.6万令吉)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