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宗令人心碎的悲剧。

日前,巴生一名育有三名孩子的父亲,遭一名涉嫌酒后及吸毒驾驶的司机撞死。嫌犯随后被验出酒精与毒品呈阳性反应,并已在4月初被控上庭。悲剧一出,社会愤怒,舆论沸腾,政治人物也纷纷站出来表态。有人要求更重刑罚,有人要求更高赔偿,甚至还有人顺势把整个课题扯向禁酒、扯向种族,仿佛只要把话说得更狠,问题就算解决了。  

可是,重罚酒驾,真的能够解决问题吗?

马来西亚今天的道路安全问题,不在于刑罚。而且马来西亚针对酒驾的法律,这几年已经明显收紧,罚金也提高不少。

过去酒驾罚款只是两三千令吉,后来才突然提高到一万令吉是大家普遍对此罚则的印象。在2020年修法之前,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条下,酒精浓度超标驾驶的初犯罚款,是1,000至6,000令吉,并可加判最高12个月监禁。到了2020年修法并在同年10月生效后,初犯罚款才提高到1万至3万令吉,监禁最高两年。若是酒驾或毒驾导致死亡,第44条文的刑罚更提高到初犯可判10年至15年监禁,罚款5万至10万令吉;累犯则更重。

各位看官扪心自问,罚款提高之后,酒驾真的就明显减少了吗?

从官方公开数据来看,实际情况并没有这么乐观。翻看回交通部在国会书面答复中引述警方数据指出,2020年至2023年,因"mabuk/dadah"导致的致命车祸分别是14宗、19宗、22宗和13宗。这样的走势至少说明一件事:在刑罚提高之后,并没有足以让政府理直气壮宣称"重罚已经有效遏止酒驾"的趋势。2021和2022甚至还比2020高,直到2023才回落。交通部本身也表示,已要求马来西亚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进一步研究相关干预措施的成效。  

这就说明,问题不只是罚则够不够重。

真正的问题是,我们的政策与执法体系,有没有能力更早发现危险,更快介入执法,更有效拦下那些本来就不该继续开车上路的人。

各位不妨再想一个问题。很多危险驾驶行为,即便已经有了行车记录仪和手机录像的证据,也未必能够即时触发有效执法。手握证据,下一步又是什么?

竟然是上传到社群媒体!

如今大多数车辆都有行车记录器,民众拍到鲁莽驾驶、危险驾驶、恶意逼车、逆向驾驶,甚至疑似酒驾的情况,并不困难。可拍到之后怎么办?很多时候,最有效的下一步,竟然不是进入一个高效率的执法系统,而是先把影片发到社交媒体,等它发酵,等它被更多人关注,等媒体跟进报道,执法单位才开始"介入调查"。如果一个国家连道路安全都要靠广为流传或在网上爆红(viral) 才推动执法,这本身就已经暴露出整个体制的信息断层与执法制度的迟钝。

其实马来西亚并不是完全没有举报平台。 陆路交通局早在2022年4月1日就推出了e-Aduan@JPJ,并整合进MyJPJ,让公众可以通过应用程序提交照片、影片、地点和时间,举报交通违规。可是,问题恰恰在于,这个平台目前的定位,更接近一个事后投诉与证据提交工具,而不是一个真正能够针对疑似酒驾、危险驾驶、即时拦截进行联动各地区执法的实时系统。

根据陆路交通局官方说明,这个平台主要聚焦若干既定违规类别。平台是有了,但离一个真正能把全民监督转化成即时反应的道路安全系统,还有很大一段距离。  

这才是我真正想追问的地方。

为什么到了今天,马来西亚仍然没有一套真正面向道路安全风险的即时通报机制?为什么这些政治人物,包括部长等级的政策制定者,这么多年来最先想到的,总是把罚款再调高、把刑期再拉长,却很少认真思考如何把全民监督、地理定位、影像证据、前线警力与科技设备整合成一个可以实时反应的通报系统?

重罚只是结果端,真正能够从根本解决问题的是前端发现端倪的能力以及执法单位协同的即时反应能力。

如果今天有一个成熟的平台,民众拍到危险驾驶或疑似酒驾的影片时,可以立即上传到系统,附上车牌、时间、地点、路段资讯,后台再按照风险等级,直接分流给附近警区、交警和相关执法单位,一旦判断情况具有高度公共危险性,就马上派遣警力到相关路段巡查、拦截、酒测或盘查,那整个执法逻辑就会完全不同。那时,人民不再只是社交媒体上的围观者,而会真正成为道路安全的协力者。更应该要让道路使用者维护道路安全的概念普及下去。

除了执法人员的即时调度,科技执法层面也必须同步跟上。英国警方已公开说明,他们使用无人机在事故黑区监测道路状况,并识别危险驾驶行为。澳洲新南威尔士州政府也已将无人机、流动式CCTV与交通行为监测设备纳入道路交通管理体系,用于更快处理事故与掌握危险情况。美国联邦公路管理局的官方资料同样指出,多地机构已将无人机用于交通事故调查、交通事件管理与现场应变。换句话说,透过空拍机、监控设备与即时信息联动来加强道路执法,已经不是什么Back to Future的科幻构想,别的国家已经在执行了,我国的预算应该就要花在这些地方上。  

把制度设计得更聪明更有效
政府当然可以继续大喊提高罚款,继续加重刑期,继续强调对酒驾"零容忍"来博得掌声。当然,酒驾者致人于死,本来就应该受到严厉制裁。可是,如果整个国家的治理逻辑仍然停留在"出了事之后怎么罚",而不是"出了事之前怎么发现",那我们得到的,始终只会是一次又一次"迟来的正义"。

更现实的是,当违法成本越来越高,但前线取缔、即时执法、监督机制与程序透明却没有同步提升时,社会未必只会感受到更强的威慑,也可能会对制度缝隙产生更多不堪言说的联想。这一点,不必写得太白,很多人都心知肚明。

酒驾酿成悲剧,当然需要严惩,但不能只停留在严惩。把问题一路升级成种族议题,甚至扯到禁酒,只会让讨论越来越廉价,也越来越偏离核心。真正的重点根本不是哪一个族群喝酒,也不是哪一种文化要不要饮酒,而是一个明显异常的驾驶者上了路之后,我们的道路安全系统有没有能力更快发现他、锁定他、拦下他。

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看到哪一个政治人物真正提出"在事件发生前就发现驾驶异常"的解决方式。大家一窝蜂鼓吹"提高罚则"来博眼球,但后续该如何解决,却始终提不出一个完整可行的系统方案。

陆兆福身为交通部长,此刻真正该思考的,不只是继续顺著舆论强调"绝不妥协",也不只是研究如何让肇事者赔偿死者家属。赔偿是善后,重罚是后果,真正缺少的,是前端防线,是一整套能够把全民监督、科技设备与前线执法真正打通的道路安全治理系统。

否则每一次悲剧之后,我们看到的就只会是同样的剧本。命案悲剧发生,舆论哗然,部长震怒,政治人物竞相比狠,罚则再被提出来炒一轮。然后,再等下一个道路悲剧的发生。

一个正常的政府应该具备让原本可能发生的悲剧,尽可能不要发生。否则,所谓"重罚",最终可能只是政府在制度迟钝面前,最方便、也最廉价的一种表态而已。

 

本文观点,不代表《东方日报》立场

程盟凯

90后斜杠人。智库政治分析员、活动策划人、魔术顾问,也是药学士。独中生,曾在台湾成功大学修药、马来西亚国立大学UKM读商,左脑规划活动,右脑拆解时事,脑洞偶尔用来变魔术。长期关注社会与政治发展,从多元视角解析时事课题,在理性与创意之间,找到有趣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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