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华小生的数学顶呱呱,但由马来西亚华文理事会(华理会)成立的“提升华小数学水平工委会”(工委会) 对吉隆坡5所华小约400名四年级至六年级(高年级)学生进行数学能力测试的结果显示,及格率才达到约70%,远低于以往UPSR年代华小数学平均98.5%的及格率。另外,约40%的学生无法完全掌握最基本的加减乘除的技能。
华理会研究了华小数学课本的内容,发现数学课本内容存在几项问题,特别是与国小的数学课本内容比较,华小的数学课本存在内容过于抽像、概念梳理不够明确、以及过于强调高层次思维题目等的问题。(延伸阅读:华小数学水平“断崖式下滑” 华理会成立工委会应对)
怎么说“过于抽像”、“概念不明确”以及“过于强调高层次思维题目”?工委会的这三点发现,需要具体的例子详细说明。对外通常不谈例子,希望在工委会内这是清晰的,不然未来的工作很可能瘙不到华小数学痒处。
我们不妨根据以下数学题,围绕以上三点谈一谈:某人给每户人家各发了5公斤的白米,他给8个家庭发了米,请问他总共发出多少米?(题目一)
某学生写出的答案是5×8=40。但老师批改为错,说正确的答案应该是8×5=40公斤。 这是发生在新加坡的故事,但适用于讨论我们关注的要点。
一名小学数学老师说“虽然根据乘法交换律,乘数的顺序并不会影响最后的答案,但写出来的算式会告诉我们,这名学生有没有读懂题目的内容。正确的答案应该是8个家庭各获得5公斤白米,因此算式应该是 8×5=40…”
今天的乘法教学要求把乘法运算写成“组别组员”(或“组个”)的形式,在以上例子中,组别是指家庭,组员是指每个家庭被分的白米数量,因此才有8×5的说法。
根据此一规定,若写成5×8,意思则是有5个家庭,每组家庭被分8公斤白米。
两者的计算结果都是40公斤白米,家庭数量以及每户人家所获白米数量却前后有别。
现围绕华理会的评论思考如下:
一、当一个学生事前不知道乘法交换律,但随著解题经验增多,因此时运用 5×8=40解某些题,彼时运用 8×5=40解另一些题,后来发现原来 5×8=8×5,这是小朋友的大发现,思维上是一个飞跃,进行了一次成功的归纳,从具体到抽像,把白米、家庭等等的东西统统去掉,剩下a×b=b×a。数学原就是抽像的学科,学数学就是要培养学生的抽像思维能力,不宜抗拒,更应多多益善,但对于特定年龄层的孩子是不是“过于”抽像,真要坐下来看看工委会的例子,希望工委会具备具体例子具体分析的能力。
二、如果老师先教乘法交换律,但学生因此时运用 5×8=40解某些题,彼时运用 8×5=40解其他题,发现原来用在生活上意思可以大不同,这也算是小朋友的大发现,思维上也是一次飞跃,进行了一次成功的演绎。
三、从题目一的设题和老师的批改看,显然老师著重要求学生用“组别组员” 的形式进行乘法计算,因此也就著重要求学生有能力判别“组别”和“组员”。从应用角度看,判别“组别”和“组员”是否有必要?我们生活中的经验都是不先判别组别和组员就能得出答案,比如吃了5道菜,每道15令吉,一共就得付75令吉,谁管是“菜”为组别还是“15令吉”为组别。这也就是家长认为题目一中没必要区分5×8和8×5 的原因。
有一种说法是,老师教数学,强调“组别”和“组员”概念,自有学习和学术上的道理。那么,姑且跳出一般家长的水平想想,我们也就必须当心判断“组别”和“组员”,一、不容易,二、可能会因要求具体而牺牲掉灵活度,包括老师的设题; 三、可能会框死学生的思维。
怎么说?拿个例子。如果有老师设这样的题目(题目二):某人将一包5公斤的白米分发给8个家庭,他共分了5包白米,请问他总共给多少户家庭发出白米?
在这道题里,组别是什么,组员是什么?一时难以判断,不是吗?工委会说的“概念梳理不明确”是否指这一类?如果是,我认同。
当你用“组别”和“组员”这对词,其实就在不自觉中做了一个假设:组员是组别的成员,因此组员应该是在组别“中”。“有三个盘子,每个盘子有两粒苹果”(题目三),苹果(组员)在盘子(组别)中,这很容易了解。但“有8户人家,每户分得5公斤米”(题目一),米(组员)在家(组别)中,是不是离生活用语、理解有点远(无论如何,请注意,这可以是一种正确的高度抽像)?“有5包的米,每包分给8家庭”(参考题目二),家(组员)在米(组别)中,这个不是别扭吗(这自然也可以是一种正确的高度抽像)?。
用“组别”和“组员”概念教导学生乘法,如果题目情境和小朋友的生活经验非常一致(比如题目三,苹果在盘子里),那是好的,尤其是对刚接触乘法的学生,但若只管强调这个方法,变成了一种解乘法题的捷径,出现“学生难以判别哪个是组别哪个是组员,或者即便能判别,却感觉别扭”的情况时,却不去适时教导处理 a×b=c中a和b的单位如何决定了c的单位以及如何从a和b的单位判断哪个是组别哪个是组员,那么方法就会变成是僵硬的,数学就变成是死板的(不管是学生的解题还是老师的设题)以及学习数学就是无趣的。
四、说乘法理应是依据“组别组员”进行,本身也是欠明确的,说是“组别数组员数每组”更好。这样做有两点好处,一、学生根据能写成“组员数每组” 的量,就能判定相关物体不构成组别,比如在题目一有“8个家庭每包米”,则米就是组别。二、是“组别数组员数每组”还是“组员数每组组别数”就不再重要,这比根据不关紧要的乘项位置去判定组别要好。
五、人们经常把“高思维“等同于”难“,这是我国推行高思维教育以来就常见的“望文生义”,结果是设了很多的难题目,现在又反过来用“高思维”做为学生学不好数学的原因。高思维真是冤啊!真正的祸首应该是难题目,那些都是不认识高思维的设题者生产出来的。我们应该让老师有空和意愿去学习和认识高思维,将之融入到教学和设题中。有好的课本和教材固然重要,但不可凡有问题出现就向课本和教材开刀。如果老师认识高思维,他们会自行纠正、弥补课本和教材的缺陷。
难到使学生不会作答的题目是难题目,可以简单、权宜地这样说:让学生一时不适应的题目(未必不会作答)是高思维题目。解了一百道类同(有一种说法:这叫操练)题目一的习题的六年级学生,突然面对类同题目二的习题,所需思路有点不同了,需有分数的概念为底子(计算上未必得用),这对他们就是高思维题目。前后两者在解题步骤有明显的长短、难易之分吗?没有。一般人,尤其是“难题目”的出题者,不会认为后者是高思维题目,他们常掉进“不够难、不足以难倒学生”的陷阱。但如果你能看见解题思路,你会认同:对一般爱操练“题目一”类型习题的学生而言,“题目二”类型习题即便不算难,也算是“高”了,因为它给了学生一个不同于一贯数学思维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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