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兰州政府近日宣布,加强执行禁止民众在四种公共休闲场所饮酒,包括草场、游乐场、休闲公园和公共海滩,违规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令吉。

这项措施的出发点其实是让原本属于全民的空间,回归安全、整洁、有秩序的公共用途。不再被夜晚聚众饮酒、乱丢瓶罐、喧哗吵闹、甚至酒后斗殴所破坏。

然而,马华却反应激烈,指责这项政策是"限制非穆斯林自由",甚至有人渲染这是"宗教化"、"绿潮入侵"。问题是,真的是这样吗?

森州行政议员阿鲁古玛反驳:"你们马华在柔佛,不也是早就这样做了吗?"这话一点也没错,早在马华执政的柔佛,多个地方政府早已通过附属法令,明文禁止在相同的公共空间饮酒。马华在州行政议会和市议会里都有代表,怎么一句话也不吭?没见马华抗议、没见马华高喊"侵犯自由"!

阿鲁古玛更在面子书贴出证据:柔佛地方政府的公告、法令文本、还有印著"此处禁止饮酒"的告示牌。铁证如山。既然马华过去接受、默许、配合,怎么现在就变成高声疾呼,跳脚反对?

更讽刺的是,真正"宗教化"的政策,例如在伊党执政的吉兰丹和登嘉楼,不但全面禁酒,还关闭娱乐设施、严控售酒执照。那时候,马华的声音呢?哪里去了?

反而到了森美兰,一个以市容管理和公共秩序为出发点的禁酒措施,就被马华大肆炒作成"绿潮"、"侵犯自由"。这不是双重标准,选择性抗议,又是什么?

事实上,全球许多国家包括英国、澳洲、加拿大等地,都设有"Alcohol-Free Zones"。这些禁酒区的设立,完全是出于城市治理的需求,为了防止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维护社区安全、保障孩童和家庭的使用权,和宗教根本无关。

森美兰州政府也明确说明:禁酒范围仅限于四类公共休闲空间,不涉及私人场所,不影响餐厅、酒吧、度假村或酒店的饮酒行为,也不会限制任何人"拥有"、"购买"或"饮用"酒精。

说到底,公共空间不是私人酒吧,也不该成为少数人喝酒胡闹、扰民滋事的地方。一个能让小孩、老人、家庭安心使用的城市空间,才是现代治理的基本要求。

最后,请马华回答一个简单的问题。柔佛的禁酒法令你们不但支持,还参与执行;同样做法到了森美兰,你们却指责它"侵害自由"、"宗教化"。到底,马华的标准在哪里?马华的立场又在哪里?

高奕星

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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